免注册、免登录、免费阅读……让古籍数字资源飞上云端、直达大众,越来越成为公共图书馆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趋势。然而,数字资源被盗版兜售,却让图书馆面临“伤不起”的窘境。


2024年底,南京图书馆上线了江苏省古籍数字资源集成平台。南图工作人员近期发现,有不良商家通过互联网平台兜售标注有“南京图书馆古籍数字资源包”字样的相关数字资源,并冒用南京图书馆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古籍数字资源免费开放,南图声明:从未授权第三方销售

近日,南京图书馆发布“关于古籍自建数字资源的严正声明”:“任何个人或商业机构未经本馆授权,擅自对本馆享有著作权之任何数字资源实施二次加工、捆绑销售、平台引流等行为,均属侵权违法行为”“本馆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销售前述数字资源”。


南京图书馆历史文献部主任周蓉介绍,南京图书馆自2020年开始着手建设江苏省古籍数字资源集成平台,到2024年12月底正式上线,以全文影像形式发布南京图书馆藏古籍5035部24644册3272938页,面向全社会读者免费开放,还设置了“游客模式”,无需注册就能查询阅读所有资源。

“打赏”公众号获取资源包?呼吁公众使用正规资源渠道

南图工作人员发现情况后,便立即着手调查情况。发布“南京图书馆古籍数字资源包”的是一个古籍知识类公众号,用户通过向公众号“打赏”就能够获取。所谓的“资源包”,实际是转载自第三方的“二手货”。盗取平台古籍数字资源的网站是一个海外站点,该站点使用爬虫技术爬取数字资源后再转手到了该公众号。


目前,该公众号已删除推文。为防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江苏省古籍数字资源集成平台已声明版权所有,并在古籍高清图片上打了水印。

南京图书馆馆长陈军表示,通过数字化手段将库房里的古籍搬到网上,是为了让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普惠读者。非法盗取公共图书馆自建数字资源牟利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公共图书馆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的初衷。为此,他呼吁全社会尊重公共图书馆的劳动和资源,希望公众更广泛地了解、使用正规资源渠道。

律师:修复及数字化加工的高清扫描图享有著作权

越来越多图书馆将库房里的典籍资源数字化,以飨读者。古籍数字资源享有著作权吗?江苏耀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宇表示,是否享有著作权,关键在于产生的内容能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即是否具有独创性。南京图书馆在声明中提到,在拍摄和扫描过程中,用了修复以及后期的数字化加工,那么这些高清图就有著作权。

未经授权复制使用数字资源,将面临怎样的责任?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律师颜志好分析:“未经授权私自复制使用他人作品,可能会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版权人可依据情况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刘静妍 季雨

图片来源:南京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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