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单位工作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人,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 <单位> 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 <单位> )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情况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具体要求
1.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其中,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佐证材料,且证书或佐证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人社网、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3.报考人员相关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
(四)招聘对象
1.符合《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中第一至第五层次条件之一的基础教育名师:
(1)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相关人才计划教学名师(即为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3月-2007年3月);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3月-2007年3月);
(3)福建省特级教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3月-2007年3月);
(4)正高级教师、省级中小学名校长、省级中小学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位完成人、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3月-2007年3月);
(5)教育部主办教学大赛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地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名校长、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或省级骨干教师,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3月-2007年3月)。
2.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或“教师教学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或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学校在职教师,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3月-2007年3月)。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三完成人、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实际完成人,且为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或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学校在职教师,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3月-2007年3月)。
以上荣誉称号、教学成果等要求均必须与所报考学科一致,符合以上条件的报考人员相关资历、证明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30日17:3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支持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同时,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所有材料一并压缩打包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qzsjks2013@163.com),压缩包文件命名及邮件主题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其中,《2025年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单独一个附件,其他相关材料以扫描件或图片形式保存在一个PDF文档中。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1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12:3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联络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3.报名确认所需材料(提供电子扫描件)
(1)《2025年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3)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考试
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我院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考试方式为面试。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www.qzsjky.cn)相关通知。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岗位技能测试)、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其中01-06岗位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的方式,07-08岗位采取岗位技能测试+现场问答的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或专业岗位技能)等。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线为70分,其中片段教学(岗位技能测试)占70%、现场问答占30%。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的方法确定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入围人员成绩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佐证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天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在职人员应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6.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等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市人社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教育局、教科院网站及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网站发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单位。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招聘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五)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拟聘用人数的两倍,超过递补次数的由市教育局商市人社局研究决定。
(六)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68723。
(七)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教育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112393。
附件:1.2025年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5年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5年3月18日
(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
来源:泉州发布、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编辑:林珍妮
一审:尤逸群 | 二审:苏敬元 | 三审: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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