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晓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对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晓鹏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郑州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授信、企业融资、业务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43万余元。
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晓鹏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考虑到其到案后的积极表现,包括如实供述、主动交代、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李晓鹏,1959年5月生,武汉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其职业生涯起步于人民银行南召县支行,后逐步晋升至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分行行长、总行副行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2017年12月,李晓鹏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达到职业生涯顶峰。
然而,2023年4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对李晓鹏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其贪腐行为随之浮出水面。
2023年10月9日,李晓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4年10月28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李晓鹏受贿案。
李晓鹏任光大集团董事长期间,长期控制旗下光大信托为“老乡”许家印的恒大集团违规提供融资,最终给光大集团带来巨额损失。
此外,李晓鹏还存在家族式腐败现象,其妹夫张有斌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早在2021年就已落马。
2022年4月,张有斌因贪污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张有赋在担任工商银行河南分行副行长期间,伙同他人虚构贷款用途骗取工商银行许昌分行贷款800万元,构成贪污罪;同时,他在2007年至2020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贷款、人事、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共计1127万余元,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