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则消息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邓超和孙俪的照片被做成了卫生间的男女标识。从网传的图片可以看到,这处公共卫生间相对简陋,疑似在厂区附近,邓超和孙俪的头像一左一右被用作“男”“女”标识。记者注意到,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大多认为此举不妥。
(3月19日《扬子晚报》)
邓超孙俪头像成了公共厕所的性别标识,有一些网友认为:确实不妥,毕竟放的地方不是光鲜的地方,而是公共厕所,有损明星的形象。也有法律业内人士指出这是对肖像权的侵犯,如果邓超和孙俪起诉的话,只要一打官司准赢。
完全从法律的层面来看,邓超孙俪头像成了公共厕所的性别标识,确实需要邓超和孙俪“点头同意”,在没有征求两人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做主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不过,眼下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如其上纲上线的抱着法律不放,倒不如看看这样的“性别辨识创意”是不是可行的。
媒体在热炒,网友在议论。短视频上铺天盖地,媒体版面上也是社会新闻的头条。在这个互联网时代,事情闹到了这份上,估计邓超和孙俪两口子早就知道了这件事情,甚至比网友知道的还要早些。不过,从邓超和孙俪两口子如今一直沉默不语的情况来分析,或许他们也是相视一笑的,也是一笑而过的。如果有什么感觉不好,甚至是感觉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可能早就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发声了。
再换一个角度来看,使用明星的头像作为公共厕所的性别标识,其实和直接使用在广告上的性质还是有着不小区别的。使用在广告上是商业性质,目的是赚钱的。而作为性别的标识,其实本质也算是一种公益。当然,从法律的角度而言,确实需要征得人家的“点头”。不过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公共厕所,也未必真的需要如此小题大做。明星也是人,他们在社会中有着多元的角色和影响力。头像被用作性别标识,也许在他们看来只是一种有趣或者有特殊意义的使用方式。何尝不也是一种宣传?何尝不也是公众对他们的喜爱和认可?
将明星头像用于特殊标识的做法,其实也是现代社会文化多元化的一种体现。它可以是一种独特的创意,为平淡的事物增添一抹别样的色彩。比如,我们也可以思考的是:传统的公厕标识是不是也该换换模样了?而使用明星头像既清楚也简单还好辨识,总比前段时间出现的那些乱七八糟的“看不明白”甚至是“涉嫌擦边”的标识要有意义。
邓超孙俪头像成性别标识这件事情,也可以从积极的方面去看待。它也许会成为一种新的文化传播现象。以邓超孙俪的影响力,这一独特的卫生间标识可能会被更多人知晓,进而引发大家对于性别标识、公共设施标识创新等问题的讨论。这有助于推动社会在公共标识设计等方面不断探索和进步。
在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只要当事人没有表示反对,外界就不应过度干涉。头像成性别标识,邓超孙俪没“反对”,或许也是一种宽容的“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