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3·15”期间,广西贺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贺州市城区局”)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进该市八步区、平桂区多所中小学,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电子烟)侵害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主题活动。通过知识讲座、实物展示、法律科普等形式,为30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无烟课”。


贺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进中小学开展宣教。钟慧敏摄

在贺州市平桂区第一初级中学的多媒体教室,工作人员通过PPT课件、实物展示,图文并茂地为同学们揭示电子烟的危害,警示教育短片中一个个真实案例,让同学们详细了解新型毒品的隐蔽性、成瘾机制及法律后果。

“大家看,这种‘奶茶杯’‘流体熊’‘小萌虎’的电子烟非常可爱、呆萌、炫酷,但其尼古丁含量是普通卷烟的3倍,危害性非常大。”工作人员手持查获的非法电子烟样品,向学生进行讲解。并现场解读了依托咪酯等违禁品相关规定,以及一些伪装成文具、零食的违禁品照片。“原来这些非法电子烟可以伪装成这么可爱的玩具和文具,诱惑我们购买吸食!”一名学生惊讶地说。


学生现场观摩非法电子烟样品。赖志华摄

活动现场实物展示了一批酷似玩具的电子烟,同学们争相观摩。“这些电子烟看起来酷炫、可爱,但它们里面可能装着能够影响我们身心健康的东西。”一位老师警示同学们。

“这么可爱,我也喜欢,但我们不能被这华丽的外表所迷惑。要按照烟草局叔叔讲的知识,正确处理涉电子烟问题,远离电子烟。”贺州市前进路小学谢副校长对同学们说。

“孩子们的好奇心很容易被电子烟的一些不当宣传和奇特外表所吸引,他们对新鲜事物存在尝试心理。烟草局的宣教课非常及时,对孩子是一种很好的教育和保护。”贺州市平桂第一初级中学张副校长表示。

为更好地守护未成年人,“3·15”期间,贺州市城区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中小学周边市场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对校园周边的零售店、食杂店、文具店等场所进行了细致排查,检查商户56户,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单页100多份,帮助周边商户算好“违法成本账”,强化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共同守护未成年人。

下一步,贺州市城区局将以“3·15”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大中小学校周边市场的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危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莫衍贤 潘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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