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请帮我联系一下申请人,我愿意和对方协商解决,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可千万别把我纳入失信名单......”。近日,一被执行人主动联系通川法院执行局,要求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一次性履行所欠款项。


基本案情

何某、杨某和王某与费某、李某和某健康生活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却一直没有履行义务。三位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支付下欠工资。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抗拒执行心理强烈,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依法查询到其名下的财产信息并进行了冻结。同时进一步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着重阐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法律后果。几番教育沟通,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称其近期通过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频繁接触到与法院执行相关的宣传文章,了解欠债不还的法律后果。执行法官在了解到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意愿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协商解决。在执行法官的主持见证下,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所欠工资款,申请人出具收条一张。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该案件的顺利执结展现了法治宣传在提升公众法律意识、促进债务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重要作用。下一步,通川法院将坚持高强度打击拒执与高密度宣传相结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利用多种平台,形成良好宣传效果,进一步加大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力度,着力营造失信为耻、守信为荣的法治氛围。

法官提醒

诚信是立身之本,是社会交往的基石,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条件。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仅是对以往失信行为的救赎,也可以重获社会信任。因此,每个公民都应自觉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要心存侥幸规避、逃避执行,更不要因不懂法将民事责任“赖”成了刑事责任。

供稿 | 执行局

审核 | 任蛟

复审 | 王浠臣

签发 | 赵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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