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公布了我市中心城区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王封矿人防工程等13处建筑物(构筑物)上榜。
它们分别是:王忠殿事迹陈列馆、王封矿人防工程、焦作矿区工委办公大楼、王封矿工会楼、王封矿人事财务楼、王封矿小礼堂、王封矿澡堂、王封大舞台、王封矿运煤栈道、王封矿地下铁路、待王村老影剧院、水塔、初心生活馆,分布在解放区、中站区、马村区。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着力构建“保护有力、管理有序、利用有度”的历史建筑保护新格局,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记者赵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