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公众号“迷罪溯法”以专业法律能力、客观事实陈述、并保留证据支持的基础上进行创作文章,系列披露揭发涂源安案相关人员涉及违法乱纪、并被违法包庇的案件事实,引起广泛关注和热议,关注朋友短时间内从不到50人上升到300多人,仍在持续上升。然而,这同样引起对长期跟踪、监控本账号的涂源安极度不安,最终将黑色伸向舆论监督,假公济私戕害监督公信。


涂源安滥用职权,通过多次捏造不实投诉围剿、打压揭露其违法事实的微信公众号“迷罪溯法”,导致该账号文章被频频删除、限制发表。此案不仅暴露了涂源安对监督权力的抗拒,更折射出加强法治约束、保障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畅通的迫切性。匿名法律人士指出:任何试图掩盖真相、压制监督的行为,都必须在法治框架下予以坚决纠治。


据披露,涂源安授意授意指使副校长陈波、科研处主任王潜以“宝龙科技城实验学校”的执照作为投诉主体,对微信公众号“迷罪溯法”发起多轮投诉,指控该公众号文章内容侵权。然而,根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处理依据的4.1.2条规定内容,均属于自然人权利范围,宝龙学校作为事业单位的权利并不在此列。以公立学校名义投诉个人权利,既混淆法律概念,更滥用教育资源。此类行为不仅背离教育工作者职责,更将公共机构异化为打压监督的“工具”,实属公权滥用。


需要特别指出,陈波、王潜身为学校教职员工,更是在上班工作时间,从事与教学无关、工作无关的打压干扰舆论违法行为,违背教师职守,损害教师形象。


投诉举报本是社会监督的重要形式,但必须基于事实与法律。陈波、王潜捏造的不实投诉既未提供具体事实、侵权证据,也未说明“学校权益受损”的关联性,甚至对不在其投诉权利范围的龙岗教育局丁左发、白黎敏、罗铁牛和广东朗迪律师事务所李永伟的文章内容进行投诉,显属滥用投诉、虚假投诉。


更有甚者,陈波、王潜更是赤裸要求微信公众平台对“对该账号采取“限制登录不可解封”的措施,“特申请对该账号和相关文章进行封号或者删除文章”,证明其目的在于攻击自媒体本身,扼杀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公信,而不是正常投诉。


微信公众平台若仅凭学校“身份”的影响力,便采取删除文章,限制发表等封禁措施,显然沦为权力滥用的“帮凶”。网络平台作为公共空间守门人,必须严格审核投诉主体资格、事实内容与证据证明,避免“误伤”正当监督,助力构建阳光社会的底线。


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自媒体言论作为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表现形式,既需要公民依法理性发声,也要求公权力以坦荡姿态接受检验。对于涂源安再次公权滥用,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介入,立案调查涂源安滥用职权、干预舆论等问题;教育主管部门亦需举一反三,严禁将公共教育资源用于非职务行为,对违规者严肃追责。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唯有以“零容忍、硬追究”态度打击权力干预监督的行为,以制度刚性捍卫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才能让真相不被遮蔽,让正义永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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