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闵行区虹梅南路某小区发生一起因违规改装电池引发的火灾,电瓶车自燃,殃及周边绿化。事后,车主张某被闵行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当天,闵行公安分局梅陇派出所接到警情,虹梅南路某小区一辆电瓶车自燃。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理,经过消防队员全力扑救,明火在15分钟内被成功扑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发生自燃的电瓶车所使用的48V锂电池属于违规改装。车主张某是某设备维修公司职员,为追求更快车速和更久续航,张某凭借自身经验,将新能源汽车的旧电瓶改装到电瓶车上。为图充电方便,他还从家中私拉电线,自制充电桩,在室外“飞线充电”,最终因电池过热失控,进而引燃车体及周边绿化等可燃物,导致火势蔓延扩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闵行警方已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原标题:改装电瓶车,还“飞线充电”,结果……
栏目编辑:顾莹颖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鲁哲 通讯员 陶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