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市民反映大型小区、商超周边
非法营运现象抬头
3月15日起
遂宁交通执法部门在
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约车
违规巡游揽客专项整治行动
3月15日上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驻遂宁经开区大队兵分三路在辖区开展整治行动。
当天,记者跟随一组执法人员前往遂宁职业技术学校、蓝光国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排查非法营运车辆,治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黑车’经营者为节约成本,通常使用技术性能等级不高的车辆开展营运,车辆维护保养和日常安全检查普遍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向学生、小区居民等进行安全乘车宣传,提醒广大乘客乘坐正规营运车辆,以确保自身的安全。
当天,其中一组执法人员在市城区蜀秀街执法检查时发现川JCXXXX号轿车载客,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李某及乘车人互不相识,该乘车人在市城区和平路通过“滴滴出行”软件叫车后乘坐上当事人李某驾驶的轿车到蜀秀风景小区,乘车人通过“滴滴出行”软件平台应支付车费7.76元。经过进一步核查,川JCXXXX号轿车行驶证上核定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李某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涉嫌构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随即,执法人员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并同步对派单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3月15日—16日,全市各个交通执法大队同步开展了针对网约车违规巡游揽客专项整治行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黑车”;以“网约车”“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其他违反道路运输法律法规,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营运行为等三大类违法违规行为。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网约车司机:应考取“双证”再上路,不得线下揽客,不得破坏和遮挡摄像设备,千万不要图一时之利违法违规经营。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广大乘客:正规的网约车只能通过线上下单,不允许巡游揽客、线下支付,千万不要轻易听信拉客人员的话术,更不要乘坐违法违规车辆。出门在外如发现非法营运车或无证网约车、巡游揽客网约车,欢迎拨打举报热线12328进行举报。
来源:全媒体记者 贺建平
编辑:何 静
责编:赵 鑫
编审:唐祥丽
终审:李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