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近日,该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发展改革、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共同编制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征求意见稿要求,试行货车差异化定期排放检验制度,对于3.5吨以上柴油货车,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按要求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排放数据,在年度检验周期内车载终端运行传输正常且稳定达标,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免于当期上线排放检验。对于经依法查实违法排放且被行政处罚的车辆,停止执行上述政策。
同时,将货车抽查纳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计划。依托现有货运通道超限超载检测站点、重要交通卡口等,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路检路查。针对重点用车单位、运输公司、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车辆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运行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擅自篡改OBD、冒黑烟等“三不两改一黑”问题。
加强高排放车辆遥感筛查溯源。利用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技术手段,筛查货车违法排放问题线索。针对筛查发现的排放异常偏高车辆,生态环境部门提醒通知车辆所有人及时维修治理。对于逾期未维修治理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年度排放定期检验中重点查验相关问题情况,并溯源车辆相关运输公司(或个人)、相关排放检验机构。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准入管理,统一采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程序。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人员技术能力、设备性能指标和软件防篡改等要求,明确资质认定技术评审环节环保专家现场审查要求。建立严重违法机构退出机制,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认定标准,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检验资质。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鼓励车辆排放维修工位加装视频,记录车辆维修过程。规范汽车排放维护修理,避免虚假维修。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支持老旧机动车报废更新,推进符合条件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的报废更新。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平台和货车监管平台,建立AI分析模型,精准识别机构弄虚作假、货车弄虚作假和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溯源超标车辆相关生产企业和机构。
编辑 刘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