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依法逮捕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董事长谭瑞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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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谭瑞松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谭瑞松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报道:毫无纪法底线“靠军工吃军工” 谭瑞松被开除党籍

此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谭瑞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谭瑞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金,搞权色交易;道德败坏;毫无纪法底线,“靠军工吃军工”,侵吞巨额公共财物;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改制并购、承揽工程项目、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谭瑞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谭瑞松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延伸阅读:什么情况下要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刑事案件中,逮捕是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需要同时具备三个逮捕要件,检察院才会批准逮捕:一是犯罪事实证据要件,二是罪责条件,三是社会危险性要件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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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好5G :资深分析师|特约撰稿人|新媒体专栏作者|手机评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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