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西安新城公安”发布《通告》,全文如下:


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百鸣(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全国各省市人员售卖“视频加工”产品包,涉嫌集资活动。经查,目前已掌握新城分局辖域内陕西金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陕西盛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参与售卖相关产品,现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护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报案期限

凡在陕西金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陕西盛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与投资人员,若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登记报案。请广大投资参与人互相转告,及时报案登记,过期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投资参与人自行负责。

二、所需材料

①报案情况说明:详细阐述事情经过,发生地点,每笔投资、返利金额及转账情况,相关人员介绍每笔投资的具体过程等情况。

②填写投资人登记表:请填写人认真梳理资料后填写下方登记表,填写时需核实并标明收支金额情况,提供完整的投资情况相关资料。

③投资参与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由代理人登记,则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情况说明。

④投资参与人与涉案公司签署协议、合同复印件以及与案件关联银行卡复印件(有卡号显示一面)。

⑤投资款项以及返利款项:对投资返利款项分别统计,并提供银行流水、支付宝、微信等转账记录明细,统计时需在相关转账凭证中标明本金支付与收益记录,记录应当自首笔投资至末笔收益。

附件一

附件二

三、法律警示

对于干扰、恐吓、阻止投资参与人登记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请投资参与人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对于以任何形式编造和散步谣言、恶意煽动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人:霍警官 杨警官

联系电话:18591876089 029-83270419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后宰门51号

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2025年3月17日

来源: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编辑:杭琪

责编:李杉

审核:若文

终审: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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