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网上看到一位老兵讲述自己的情况。有一名62岁的农村参战老兵,1981年入伍,1984年参加作战,1984年年底退伍,算下来当兵三年。


大家都知道,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兵,每服役一年,现在每月有60元的生活补助。像这位老兵,从1981年到1984年,按常理每月可以领取240元生活补助。

这位老兵还提到,他现在每月领取200多元的农村养老金,这其实就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只要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国家都会发这笔钱,和是不是退役军人、是不是参战退役军人没有关系。

另外,他每月还领取800多元的参战补贴,我估计应该是882元,因为去年补贴标准涨到了这个数。


他想问的是,自己已经领取了参战补贴,还能不能再领取每服役一年60元的生活补助。

我看了几位战友的评论,基本上代表了两个观点。有战友说,只要满60周岁,就可以领取每服役一年每月60元的生活补助;也有老兵回复说,领了参战补助金,就不能再领60岁老兵的兵龄补助了。


我觉得后一种说法是对的。

按照当前政策,参战退役军人补贴和60周岁农村老兵的生活补助只能选其一,补贴不能重复享受,一般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所以这位老兵只能领取参战补助金,没有60周岁农村老兵的生活补助。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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