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孙志刚?”
女儿指着电脑问我。
十岁的小学生不知道“孙志刚”,完全可以被理解和谅解。
当下网络讨论“孙志刚”,也更多会指向他人,比如受贿超8亿元而落马的原贵州省委书记。而不是我屏幕上的那位。
我点开搜索给女儿介绍“孙志刚”。告诉她,如果不是以这个人的生命为代价,当年村里人进城就跟现在出国一样费事。
没经历严查“暂住证”年代的人,或许不会在意,我们乡下人随意进城的好日子其实还没过多少年。
看1998年计划徒步旅行中国的雷殿生,可以数一数,这个农村人的出行“证明”上盖有多少“红戳”。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3月17日,这个特别又普通的日子,一眼望去,网络上也难见“孙志刚案”相关的议题。
或许,有些人确实不知道, 有些人确实不记得,还有一些人确实在回避。
我们已经习惯城乡穿行迁徙的自由,已经忘记这种自由其实来之不易。
今日容我带大家回顾一下。
22年前的此时此刻,在广州天河区黄村大街,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在前往网吧的路上,被警察拦了下来。
因缺少暂住证,也没带身份证,他被警察带回派出所,而后送至“三无”人员收容遣送中转站,次日,再被转送至收容救治站,期间被野蛮殴打,于 3月20日死于其中。
4月25日,南方都市报发表了《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
5月14日,三博士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 “这是中国公民首次行使违宪审查建议权”,推动了中国依法治国的进程。
6月20日,国务院发布《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此称“孙志刚事件”,已被 记入中国依法治国的历史之中。
这种有意义的历史,我们有义务让下一代铭记,而不是任其湮灭。
世上没有那么多平白无故的自由和权利。
现在的诸多理所当然,不是权力的法外恩赐,而是无数人奋力抗争所得。
我们侥幸见证了那段“光辉岁月”。
现时也不妨琢磨,类似的事件,如果放到当下,会有什么样的进程与结果?
地方如何处置?媒体如何报道?公众如何参与?
这点是否更值得深思?
我本想用懒惰来掩饰自己的怯懦,写写停停,抬眼已过午夜。
纠结始于角度,篇幅终于尺度。
就这样吧,引沈颢《1999年南方周末新年致辞》中的一段作为结尾:
“总有一种力量它让我们泪流满面,
总有一种力量它让我们抖擞精神,
总有一种力量它驱使我们不断寻求"正义、爱心、良知"。
这种力量来自于你,
来自于你们中间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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