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网3月17日消息,日前,湖南省怀化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远松(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远松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远松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远松(资料图)

2024年5月10日消息,张远松被查;2024年11月2日消息,张远松被双开。

经查,张远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风水”,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财物,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远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远松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怀化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信息显示,张远松,苗族,沅陵县人,1971年6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

张远松曾历任新晃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新晃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新晃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等职,2009年3月任怀化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2009年11月同时担任市委督查室主任,为正处级。

2011年12月,张远松任靖州县委副书记、代县长,次月任县长,2015年12月任靖州县委书记。2021年7月,她被任命为怀化市政府副秘书长。

2021年9月,张远松当选怀化市委常委,后担任宣传部部长,至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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