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市委巡察三组、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组到福州市检察院反馈巡察、政治督察情况。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31日,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三组、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含鼓山地区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政治督察。
会上,市委巡察三组组长吴翔天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市委巡察三组副组长、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组组长欧丽赐反馈了政治督察意见,并分别对巡察整改、政治督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莉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巡察三组组长吴翔天强调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之以恒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引导全市检察干警深刻把握和全面理解“国之大者”的丰富内涵,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二要聚焦高质效履职,服务保障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等各项改革任务,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决纠治形式主义,严格落实“一取消三不再”要求,一体做实“三个管理”,以务实举措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州、法治福州。
三要坚持严管厚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抓本级带系统,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梳理更新权责清单,科学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流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发挥领导班子表率作用,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落实落细整改举措,提升整改成效。
市委巡察三组副组长、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组组长欧丽赐要求
一要突出政治建设,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第一议题”等制度,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强化履职尽责,服务保障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主动融入“奋勇争先落实年”行动,持续推进平安福州建设十大专项行动,用好用足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举措,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州、法治福州。
三要坚持严管厚爱,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选优配强检察院领导班子,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潜能。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业绩考评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
四要落实整改责任,扎实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深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强化市委巡察、政治督察、综治督导等成果运用,持续推进建章立制,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莉表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扛牢整改政治责任。把问题整改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自我革命的有力抓手、奋勇争先的重要契机,以鲜明的态度、严明的纪律、严实的作风,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政治任务,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对照市委巡察、政治督察反馈的问题,逐条梳理、分类处置,确保每一个问题归口清楚、任务明确、便于落实。引导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主动认领,严格按照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细化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见底清零。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坚持“抓好整改是尽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理念,积极融入市委深化拓展“三争”、开展“奋勇争先”行动,从全局着眼抓整改、从班子出发抓整改、从队伍建设抓整改,力求在抓整改中推动检察工作开创新局面。
市委巡察三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巡察办、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市检察院、鼓山地区检察院领导,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