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渭南警方对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进行了移送起诉。民警在对案件侦查时,从现场一块残留的碎片中找到了关键信息,最终通过不断缩小时间范围,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老人被撞受伤

现场遗留残片找到逃逸者

2024年11月11日早晨,有群众报案称,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丰原镇的一条公路上,一名老人受伤躺在路上,不远处还有一辆电动自行车也倒在路上。当民警赶到现场时,受伤的老人已经被急救车送往医院。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 赵攀:当时报警人称,不知道事故现场到底是因为发生交通事故,还是因为其他原因导致老人受伤的。所以我们赶到现场之后,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


民警在现场勘查时发现,电动车倒地后造成一些碎片散落在地面,现场没有明显车辆发生碰撞的痕迹。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老人倒地受伤的呢?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 赵攀:我们在第一次勘查的过程当中,没有发现地面上有擦印和小车的刹车印记。

老人伤势较重

处于昏迷状态

与此同时,另一路民警赶往医院,试图从伤者口中获取直接线索。但是,受伤的老人因为伤势较重,医生正在全力抢救。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指导员 赵碾良:伤者处于昏迷状态,然后我们对伤者出行的轨迹进行了调查。到村里和家属进行沟通,伤者经常骑电动车出行。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 赵攀:他几乎每天早上5点出门,会在村庄周边转一转,或者去锻炼身体。

事发路段无公共场所视频

也无目击者

由于事发路段没有公共场所视频,报案的群众也没有目睹事发过程,因此,究竟是老人骑车不慎摔倒,还是有车辆肇事后逃逸?一连串的疑点出现在民警眼前,而解开疑点需要有证据的支撑,警方决定对现场进行二次勘查。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 赵攀:在第二次勘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那块柏油路面是新铺的,使用的是泛白的石子,我们趴伏到地面上,发现它与其他路面不同的状态,然后我们发现了一条电动车倒地之后在石子上刮擦的印记。


根据痕迹,警方确定电动车就是在现场倒地,但究竟是单方事故还是双方事故,仍然需要其他的证据来印证。由于受伤老人驾驶的电动车是一辆较为老旧的车辆,车身的不少部位都有刮擦的痕迹,不过,民警还是在新鲜的擦痕中发现了疑点。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 赵攀:电动车上的痕迹非常多,电动车右后部的一个减震器上,有一些白色的附着物。

草丛中的挡泥瓦碎片

指向关键信息

在第一次现场勘查时,警方提取的碰撞碎片全部来自电动自行车,但随着勘查范围扩大,新的重要物证终于出现了。

警方对电动自行车上的白色附着物进行了仔细分析,发现了重要线索,这些白色附着物比较新鲜,而且与汽车的油漆十分相似。接下来,警方需要继续从事发现场寻找能够和这些白色附着物相互印证的证据。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 赵攀:我们在路边的草丛中发现了一个挡泥瓦断裂的碎片。距离现场可能有四五米远。

民警一共发现了两块断裂的汽车挡泥瓦碎片,其中的一块,生产厂家恰好标注了所适配的车型。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指导员 赵碾良:通过挡泥瓦的标识,看到是一个大众系列车的挡泥瓦。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 赵攀:我们首先要找到这辆车,看车上面有没有其他的痕迹,有明显的碰撞痕迹,可以与这个电动自行车的痕迹进行匹配。


在事发地附近,有一处警用监控摄像头,民警分析肇事车辆大概率会途经这里。但由于该品牌汽车市场保有量大,且不确定事发时间,警方必须缩小排查范围。根据家属描述,受伤老人出行时间大概在当天清晨5点左右。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 赵攀:把5点、5点10分,这样10分钟10分钟往前排,每一个时间段我们会挑出来四五辆车,对车主进行询问,到了7点都没有过路的司机发现老人被碰撞的现场。

为了避免证据被掩盖或销毁,警方并没有进行大范围走访调查,而是把案件的突破点集中到了监控录像上。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 赵攀:因为肇事逃逸案子跟其他的刑事案件有一个不同点,证据特别容易销毁。我们在刻意回避询问这些大众车辆车主有没有发现事故现场的信息。

抽丝剥茧确定案发时间

痕迹吻合锁定嫌疑人

从清晨5点,到早晨7点,路过的司机都没有发现事故发生,而群众报案的时间为7点15分,也就是说事故就发生在这中间的15分钟,而要更加准确地锁定嫌疑车辆,警方还需要继续缩小时间范围。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 赵攀:我们继续1分钟、2分钟往前提取,缩短案发时间的过程。我们在询问到7点07分的时候,依然没有人看见事故发生的经过。

不过,当民警联系上一位7点09分途经事发地的司机时,他很确定看到了老人和电动车倒在地上。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 赵攀:7点09以后的司机都发现了事故发生的情况,我们发现在7点08分的时候,有一辆过往的车辆,司机说当时看见有一辆车在现场停留。


不过,这辆路过事发现场的车辆并未安装行车记录仪,无法获取直接的车牌信息。警方立即调取事发地附近卡口信息,共筛选了三辆相关品牌的汽车,在排查到第二辆时,终于有了重大发现。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 赵攀:我们就与电动车车的痕迹进行比对,发现它与电动车的一个螺丝碰撞痕迹完全吻合。

民警随即找到了车主陈某,陈某确认当天早晨是他本人驾驶车辆,但矢口否认曾发生过交通事故。


但在事实证据面前,陈某最终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

陈某到案后,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近日,该案件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