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纪委、烟台市牟平区监委对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于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弃守廉洁底线,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将应由个人和亲属支付的费用交由信贷客户承担;靠信贷吃信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信用证办理、信贷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于强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于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烟台市牟平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