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代驾司机,车主和随行者把我打伤,鉴定构成轻微伤,对方在派出所询问笔录中也承认对我推搡了,警方却不予行政处罚。最后法院判公安局程序违法。我胜诉了,但没有对我被殴打的事实进行澄清。”
日前,山东济南55岁路先生打进华商报大风新闻热线,反映案发快两年,打人者一方没有受到处理。

>>>争执
车主酒后因线路起冲突,代驾司机被打成轻微伤

“我就是一个干代驾的,今年54岁。”路先生回忆,2023年5月23日晚10点左右,他做代驾把客人送到济南市高新区花园东路,因为客人酒醉说不清地址,他驾车找不到地方。
“当时是我开的车,车主阎某坐在我背后,随同者王某坐在后座的右侧,他俩都喝多了,以我故意绕路为理由,辱骂殴打我,把我的助力车从车上扔下摔坏。”




路先生提供了事发当晚的现场视频,“他俩打我时有很多围观者提醒我说应该拍照,我被打倒坐在地上,用手机拍的有视频和照片。”




视频画面显示,路先生的助力车倒在一旁,他不仅拍下“鲁A××××C”车牌号,还记录了双方的言语争执——
对方一名男子:“你走的路线肯定不对,你骂人。”
路先生:“等民警来了咱去派出所就行,你不能动手打我,你打我就不行!”
对方一名男子:“你有证据吗?”
路先生:“我有,我录像呢!”
路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胸部锁骨之前有过骨折,“里面有钢板钢钉固定,王某推搡,用拳头打我的胸部,造成我的骨折部位肿胀疼痛加重,我当晚打了120就去医院治疗了。我后面也做了伤情鉴定,我是轻微伤。”
路先生提供了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鉴定书,“当晚的代驾费是39元,替他俩叫代驾的人没有支付,人家把代驾订单最终取消了。”


>>>报案
警方调查后决定对车主和同行者不予行政处罚

路先生表示,事发当晚他报警后,高新分局舜华路派出所民警将对方带去做笔录,警方也调取了现场的监控视频,但案件随后却不了了之。
2023年8月4日,高新分局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现查明,事发当晚22时许,路先生与52岁阎某、王某发生争执,指认两人对其进行殴打,并将其折叠电动车故意摔坏。经调查,两人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以上事实有被侵害人的陈述,两人的陈述和申辩试,听资料等证据证实,先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对此,路先生认为,警方调查只是简单问话,也没有做调解,警方在王某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还将阎某误写成“阁某”,“难怪询问笔录时用的名字和有公安局长签字的决定书上阎某的名字不一致。”


>>>审理
法院判警方不处罚决定违法,代驾称公安不作为

路先生并不认可警方的不予处罚决定,“我被他俩殴打,派出所做询问笔录时,对方也承认对我推搡,我有阎某的询问笔录,他在笔录里都承认王某推搡我了。”
路先生认为对方通过关系,有领导插手干预,警方才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
2023年9月,路先生向济南市政府申请复议。同年12月26日,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以高新分局向路先生送达鉴定意见通知书和不予处罚决定书期限不符合规定,程序违法为由,确认警方作出的涉案《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




“公安不作为,我这个事情是个很简单的案子,最后都到法院起诉了,判公安局程序违法。”
2024年1月,路先生将高新分局和济南市政府起诉到法院。2024年5月,济南市高新区法院一审开庭。2024年9月,一审判决高新分局对第三人王某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程序违法。此后,路先生和高新分局均上诉。
济南市中院行政判决书显示,本案中,济南市政府经行政复议后认为警方作出的涉案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办案程序违法,并由此确认涉案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一审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市政府作出的涉案行政复议决定合法,应当一并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请。
因此,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2024年12月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诉求
要求撤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异地公安重新审查

路先生告诉记者:“我现在要求公安撤销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最好是异地公安重新审查我的案子。”
2025年3月15日,记者联系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舜华路派出所一位办案民警,其承认曾负责案件调查。
记者询问调取的现场监控能否认定王某和阎某对路先生动手,这位民警并未正面回应,“那你要先联系我们分局的宣传部门。”

>>>否认
车主称喝多了没动手是互推,同行者称只是推搡

2025年3月15日,记者联系上车主阎某,其称事发时自己就没有对路先生动手,“就没有打。”
记者询问同行的王某是否推搡了,其也矢口否认:“没有,没有。”其说完即挂断电话,记者再打,一直处在通话中。
2023年6月21日,阎某在派出所询问笔录中称自己当时喝多了,否认在后座上用胳膊勒路先生脖子,否认有动手殴打行为。
阎某否认故意摔路先生的折叠助力车,“我把车子从后备箱拿出,代驾就不愿意了,过来要推我,这时王某阻止他,把他推开,他也用手推王某,两个人相互用手推了对方的胸部一两下,但都没有把对方推倒。”
2025年3月15日,记者也联系了王某,其表示:“我没有打,就是推搡了。”
王某表示,接受民警调查时自己也说的是没有殴打,警方也认定了,出具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书。
对于阎某是否动手,王某回应称:“都没动手,他(路先生)从地上站起来,他就跑远了。他当时打了110,打了叫车平台的电话。”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刘梦雨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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