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马龙区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李德进,中共党员,马龙区月望乡奎冲村委会新屯村村民,2025年2月13日14时2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25年3月11日12时5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张家朝,中共党员,马龙区鸡头村街道廖家田社区吴太屯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2025年3月6日15时13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陈洪昌,中共党员,马龙区鸡头村街道上坝社区新发村居民小组居民,2025年3月4日21时0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曲靖市马龙区监察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内容来源:马龙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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