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5年3月17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陈佳婷 刘艳艳) 维修师傅网上接单后,在前往客户家的路上受伤,派单平台要担责吗?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判决原告维修师傅叶某自行承担侵害后果,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1年6月,叶某在某网络科技公司经营的维修App上注册为维保工程师,与该公司签订《工程师合作协议》和《合作协议》,约定公司为叶某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代为收取客户支付的费用,叶某按用户支付的费用总额的35%~55%向某网络科技公司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
2022年6月,叶某接到了一个订单后,带着自行购买的工具,骑电动车前往维修,路上摔倒受伤,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用2万余元。叶某后续治疗费用仍需1.5万元。
因某网络科技公司为叶某购买了商业团体险,因此叶某获得保险赔付1.9万余元。但叶某主张其与某网络科技公司构成劳务合同关系,其余损失应由某网络科技公司赔偿,故以健康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
宝安法院审理认为,叶某是自身骑行电动车滑倒受伤,无证据证明某网络科技公司在此过程中存在过错或直接侵权行为。叶某主张其与公司存在劳务关系,但是,双方签订的协议明确约定了双方为合作关系,而非劳动或劳务关系。
再从协议的实际履行来看,叶某的工作时间、接单选择以及维修工具等均由其自行掌控,报酬也并非来源于某网络科技公司的直接支付,而是按照约定自行从客户支付的服务费中提取其应得部分。
尽管叶某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可能接受一定的管理,但这种管理并非劳动法意义上或劳务合同中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因此,叶某与某网络科技公司不属于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某网络科技公司对叶某因工作受伤不承担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责任。故法院驳回叶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