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百姓冷暖,一头连着企业运营、宏观经济。
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经济大省发展得快一些,理应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积极探索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特别是要抓好就业这个最基本的民生”。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加大各类资金资源统筹支持力度,促进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
日前,《青岛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印发。《若干措施》从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提升技术技能素养、优化激励扶持制度、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权益保障、深化协同联动机制等7个方面,推出25条具体举措,持续稳定就业总量、扩大就业增量、提高就业质量。
不仅如此,新出台的《若干措施》还明确了青岛就业工作的目标方向:打造全国北方区域性就业聚集地,到2030年,全市每年城镇新增就业规模保持在35万人以上、扶持创业3万人以上,新增高技能劳动者8万人以上;到2035年,基本形成就业机会充分、就业环境公平、就业结构优化、就业服务优质的高质量充分就业局面。
多措并举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打造全国北方区域性就业聚集地,到2030年,全市每年城镇新增就业规模保持在35万人以上、扶持创业3万人以上,新增高技能劳动者8万人以上;到2035年,基本形成就业机会充分、就业环境公平、就业结构优化、就业服务优质的高质量充分就业局面。
推动经济发展带动就业
聚焦“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化工与新材料、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等产业就业支撑专项行动,统筹优化就业培训、创业创新、科技孵化等支持政策。
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
一方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职普融通,支持在青高校将职业生涯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另一方面,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金蓝领”培训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差异化补贴政策。
抓牢抓实重点群体就业问题
实施在青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见习实习专项计划,加大重点产业、企业见习实习岗位开发力度。常态化开展在青高校毕业生求职能力提升、职业体验、跟岗锻炼等青年就业服务活动,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等基层项目。
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要优化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城乡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服务机制,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系列行动,推动就业公共服务精细化、专业化发展。
1 挖掘新技术应用下的就业新空间
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经济“蛋糕”做大了,就业“蛋糕”也就做大了。此次发布的《若干措施》,也透露出这样一种信号——必须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
“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推动经济发展带动就业”放在《若干措施》首位。其中,明确在宏观政策层面,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要求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推动就业、教育、科技、财政、金融等政策协同发力,并建立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就业影响评估机制等。
与此同时,《若干措施》还明确提出,培育产业带动就业增长极,要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尤其是聚焦“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化工与新材料、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等产业就业支撑专项行动,统筹优化就业培训、创业创新、科技孵化等支持政策。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统筹好新技术应用和岗位转换,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找准科技创新与就业稳定的平衡点,挖掘新技术应用下的就业新空间更显关键。
《若干措施》中也明确,培育就业扩容提质新动能,要拓展数字经济就业新空间,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计划,支持具备条件的区(市)打造集成电路、虚拟现实等产业就业赋能基地。支持银发经济发展促就业,实施银发人力资源开发行动,推动养老、康养产业吸纳就业扩容提质。发挥楼宇经济促就业作用,支持区(市)盘活闲置、低效楼宇资源,打造一批高质量充分就业新空间。同时,支持建设一批带动就业示范强的特色产业园区,创建一批就业友好型镇(街),培育一批高质量充分就业区(市)。
拓展就业岗位增长点是推动规模化就业的关键。《若干措施》提到,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强化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统筹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支持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履行稳岗扩岗社会责任。做好产业数字化转型中的岗位挖潜、职业转换,对就业容量大、示范效应好的经营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提供金融、用工支持服务。
创业是就业之源,对于稳定和扩大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既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也要为创业提供更多激励扶持制度,聚众智、汇众力,让千千万万创业者活跃起来,汇聚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能。
为此,《若干措施》明确提出,优化激励扶持制度,提升创业促进就业水平。具体来说,包括优化创业培训体系,出台新一轮创业培训政策,强化创业师资队伍建设,支持在青高校加强创业教育课程建设;提升创业载体功能,鼓励区(市)、有条件的单位打造一批具有双驱功能的创业赋能中心和园区,支持建设创业型特色街区;加大创业金融扶持,优化创业补贴政策,依法试点推出“创业券”,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开发“创业风险险”;做优创业赛事活动,深化“以赛促创”机制。
2 提升就业者技术技能素养
“供”与“求”是就业“天平”上的两个重要砝码。因此,就业问题不仅仅是个总量问题,很大程度上也是个结构性问题。而解决这一矛盾,关键在于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
对此,《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提升技术技能素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一方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职普融通,支持在青高校将职业生涯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推进产教评融合,组建一批技工教育联盟(集团),支持区(市)打造区域性产教融合联盟;实施技工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培育一批“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国家、省、市三级职业教育优质校、优质专业(群);开展市属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业状况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设置专业和确定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
另一方面,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金蓝领”培训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差异化补贴政策;加大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力度,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60%以上的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允许用于企业建立职业学校(技工院校)。
青岛积极开展公益性技能培训,助力求职者提升就业技能。
“一技在手,一生无忧”。技能人才是支撑青岛制造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青岛不断打造“工匠之城”,高技能人才达到61.7万人,但缺口仍然存在。破解社会对技能产业工人的“渴求”和高技能人才极度短缺的现实矛盾,要从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上谋出路,让技能人才既有“钱景”也有“前景”。对此,《若干措施》明确,推行“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制度,支持企业开展特级、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一线职工,可按规定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鼓励用人单位对在聘的高技能人才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同等待遇;完善以企业、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定期举办全市职业技能大赛……
3 保障重点群体充分就业
2月8日,沿黄九省区劳务协作发展交流活动暨2025年山东省春风行动推进活动启动仪式在西海岸新区举办。这已经是青岛连续第21年举行春风行动。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青岛集中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就业服务。
抓牢抓实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才能稳定就业大盘、兜牢民生底线。
青岛启动“春风行动”,密集举办各种招聘活动。
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握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特点,统筹就业工作,支持青年在奋斗中出彩圆梦更显必要。《若干措施》明确,实施在青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见习实习专项计划,加大重点产业、企业见习实习岗位开发力度。常态化开展在青高校毕业生求职能力提升、职业体验、跟岗锻炼等青年就业服务活动,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等基层项目。完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一人一档”清单化帮扶机制。支持区(市)打造黄河流域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统筹就业补助等资金对基地运营给予适当支持。
青岛对就业重点群体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就业服务。
稳定农村劳动力就业规模和收入水平,须坚持农民工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若干措施》中提到,打造镇(街)、村(居)农村劳务平台,促进农村劳动力有组织就业。完善东西部协作、省内协作等跨区域劳务协作机制,打造“青岛首站”外来务工服务平台。培育“特定地域+特色行业”劳务品牌,促进农村劳动力规模化就业。
人社部门组织青定山海·东西部劳务协作返岗务工专列跨省“抢人”。
社会政策要托底,关键就是托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这个底。《若干措施》提出,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强化登记失业人员管理服务,健全“敲门送岗”精准援助制度。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税费支持等措施,提升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城乡公益性岗位考核奖惩机制,强化“进管出”全流程监管,推进工会帮就业等行动,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此外,《若干措施》还对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就业作出部署。如大力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培训+就业”模式,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化妇女就业创业环境,推广“妈妈岗”就业模式,推进“如康家园”建设,加大辅助性就业、集中就业和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居家就业扶持力度,等等。
4 公共就业服务让人岗精准匹配
破解“有活没人干”“有人没活干”问题,人岗精准匹配是突破口。而这种人岗适配,离不开健全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着眼提升就业供需匹配能力,《若干措施》明确要优化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城乡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服务机制,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系列行动,推动就业公共服务精细化、专业化发展。完善新就业形态就业服务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区(市)开展新就业形态零工综合服务试点。同时,强化就业公共服务力量,打造一批公益性零工市场、“就享家”乐业服务站,支持在青高校、社会力量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根据其承担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给予补助。进一步加强“就享家”乐业服务站建设,强化镇(街)基层就业公共服务队伍建设。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日新月异,就业“供需”匹配,同样需要数智赋能。《若干措施》围绕“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水平”提出深入实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开展“人工智能+就业”行动。依法完善就业信息比对核验制度,推动人社、教育、公安、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共享,推广“免申即享”服务模式。
此外,《若干措施》还聚焦强化就业权益保障、营造就业友好发展环境作出安排,提出健全就业歧视救济机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落实超龄人员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障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