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使用未获批药品治癌,这一现象该如何看待?

近期,山东济南一家公立二级乙等医院因使用未获批的 NKT 免疫细胞治疗癌症引发广泛关注。这一事件犹如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层层涟漪,让大众的目光聚焦到公立医院使用未获批药品治癌这一严肃问题上。

据媒体报道,早在半年前,一位在长沙兼职病房陪护的大学生小陈,接到自称生物公司实验室工作人员的 “合作” 邀约,声称若能推荐癌症患者前往山东接受生物免疫细胞治疗,小陈可获得 8% 到 10% 的提成。在深入调查后,一个免疫细胞治癌的灰色产业链逐渐浮出水面。生物公司生产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生物细胞产品,营销人员夸大疗效,以高回报为诱饵,在网络上拉拢 “陪诊员”、护工等拓展客户,甚至假冒已成功治愈癌症的病人家属,诱导其他患者前往部分医院治疗。而涉事公立医院为细胞回输提供场地,还将费用纳入住院收费清单,方便购买商业保险的患者报销。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一行为无疑触碰了法律红线。药品的研发、生产、审批与上市,都有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在我国,未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文号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公立医院使用未获批药品治癌,已然违反了相关法律。生产、销售未获批药品,不仅扰乱了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更严重损害了公众的用药权益。每一种药品在获批上市前,都要经过漫长且严格的临床试验,以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未经批准就将药品用于临床治疗,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后果不堪设想。

从医学伦理角度分析,这一行为也违背了基本的医学伦理原则。医学的宗旨是治病救人,保障患者的利益。公立医院本应是守护民众健康的坚固堡垒,在使用药品和治疗手段时,必须严格遵循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使用未获批药品,意味着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 “试验品”,这严重违背了患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即便该药品可能在小范围研究中有一定效果,但未经大规模、严谨的临床试验验证,就贸然用于临床,是对患者生命的不尊重。

多位肿瘤科医学专家指出,目前监管部门并未批准任何针对实体瘤的细胞免疫产品上市,绝大部分相关产品仍处于研究试验阶段。多年前的 “魏则西事件” 后,国家已对相关细胞产品进入临床实施严格管控。此次山东公立医院使用未获批的免疫细胞治疗癌症,无疑是对监管规定的公然漠视。

事件曝光后,济南市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经初步核查,确认涉事医院存在擅自使用细胞治疗肿瘤的行为,并责令医院停止相关诊疗活动。后续,相关部门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这一事件给医疗行业敲响了警钟,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民营医疗机构,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医学伦理,绝不能为了利益,罔顾患者的生命健康。同时,监管部门也需进一步加强对医疗行业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在评论区,大家可以分享你对这一事件的看法,以及你认为该如何避免此类现象的再次出现,让我们共同探讨,为守护公众健康出谋划策。


#医院擅自用细胞治肿瘤被联合调查#

作者声明:内容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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