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 生命线
斑马线
是行人的“生命线”,是司机的“警惕线”
是交通的“文明线”
更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都应坚守的“安全红线”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乐山公安交警现公布近期 3 起涉及行人随意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等过街设施引发的典型事故案例。
请广大行人、驾驶人
严守交通法规,严防交通事故
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夜间横穿马路,事故瞬间发生!
⏰ 2025年3月3日20时30分
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213线雍和府外路段
⚠️ 小型轿车、行人相撞
案例详情: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杨某某驾驶川L***5号小型轿车从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城南加油站方向往犍为县玉津镇职高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213线犍为县玉津镇雍和府外路段时,与从右至左横过道路的行人李某某相撞,造成李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当事人李某某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横过道路;当事人杨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注意观察。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二:加速横穿马路引发事故,莫拿生命走捷径!
⏰ 2025年1月16日07时18分许
乐山市井研县国道213线2399公里100米处
⚠️ 小型轿车、行人相撞
案例详情: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蔡某驾驶川L0***8号小型轿车,从乐山市井研县研城镇方向往眉山市仁寿县慈航镇方向行驶,07时18分许,当该车行驶至国道213线2399公里100米处时,与从车行方向道路左侧往右侧横过道路的行人万某某相撞,造成万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当事人万某某横过机动车道,未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当事人蔡某驾驶机动车未正确使用灯光且未确保安全车速。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三:惨痛教训!闯红灯横穿马路被撞!
⏰ 2025年2月23日08时20分许
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
⚠️ 小型轿车、行人相撞
案例详情: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罗某驾驶川LF6***6号小型轿车,从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盐关路往犍为县凤凰路方向行驶,08时20分,当车辆行驶至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交叉路口处时,与从左至右横过道路的行人易某某相撞,造成易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当事人易某某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闯红灯,且未走人行横道;当事人罗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注意!
行人如何正确横过道路?
过马路,守法规
行人横过道路时,应走斑马线、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通行,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遇有机动车停车礼让时,行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
保安全,守信号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小细节,别忽视
行人在横过道路时不要闯红灯,钻越或翻越绿化带、隔离护栏;不要做低头族、戴耳机听音乐;不要在道路上追逐猛跑、坐卧、打闹;不要与机动车抢行;夜间、清晨出行要尽量穿亮色的衣物,或佩戴一些反光物品。
乐山公安交警再次提醒
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以“文明”为底色
以“平安”为基石
共同绘就平安和谐画卷!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