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郑理

来源 | 独角金融

2016年央视点名“裸条事件”,女大学生以手持身份证的裸照作为借款抵押,逾期未还款,放贷人将公开裸照,由此让借贷宝陷入舆论漩涡。已经沉寂8年的借贷宝,2025年登上了央视3·15晚会,也唤醒了公众沉睡的记忆。

据央视3·15晚会报道,电子借条类金融服务平台借贷宝、人人信被点名。此次借贷宝涉及的问题是,高达5959.18%的年化利率,例如借款5000元,7天内还款,到手3500元,巨额利息严重困扰着借款人。

被央视曝光后,借贷宝成都总部连夜遭警方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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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央视3·15曝光,借贷宝连夜被暂停运营

按照央视3·15晚会信息,在短视频平台以及其他网络社交媒体上,存在大量以“电子签”为凭证产生的大量相似借款成功案例。

借款人洪先生电子签走的是借贷宝,他从该平台借5000元,到手3500元,7天内还款,短短7天,就要额外还1500利息。以此计算,实际年化利率高达5959.18%。洪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赤裸裸的高利贷和砍头息!



图源:央视财经

洪先生的遭遇并不是单独现象。在调查中,多位在借贷宝上签条借款的消费者告诉央视的记者,在借贷宝这个平台上,既不要求借钱双方上传交易凭证,而且放款、收款还随意由放款人和借款人自由选择通过支付平台完成,平台根本不监管,也不询问。但只要借贷行为发生,借贷宝平台每单都向借款人收取“出证费”,但借款人如果还不上钱,借贷宝平台又有什么办法呢?

而在借贷宝平台签了正规的电子签协议,打了电子签的欠条,但实际交易的时候,真正的交易却不在平台上进行,借钱双方都在自己的微信上完成借钱的步骤。

上述借款人洪先生表示,相关借款都是私下微信、支付宝转账放款,电子签平台没有审核实际放款金额。

按照洪先生所诉,借贷宝平台办理展期,是将还款时间往后推,且平台上标明不收利息。但放款人私底下则要求其每天另外转300元利息,否则不同意延期还款。根据放款人要求,洪先生办理了借款展期,由于形成了新的债务关系,借贷宝平台再次收取了洪先生的出证费。

多次展期后,洪先生发现自己已经还了7000余元,早就超出了3500元的本金,于是要求放款人销账。不过,销账并没有那么顺利。洪先生表示,放款人提出要2万元才能销账。不然就继续展期。在这种情况下,洪先生就选择了任由这张欠条逾期。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借贷宝平台除了收取出证费和展期费,还会在欠条逾期时收取逾期费。

多位在借贷宝、人人信这些电子签平台上签条借款的人表示,即使遭遇了放款人的高利贷和暴力催收,由于不清楚其真实身份信息,根本没办法起诉。

人人信的一位产品经理告诉央视记者,目前他们平台上的放款方,很多都是通过做假账来规避法律风险的,目的就是让受害人找不到起诉对象。

人人信经理同时还暗示记者,去世人的信息,也能用来做账号,“人脸识别是一种高科技技术,不需要人在,也不需要人活着,法院肯定带不走。”电子签平台的“实名认证”成了摆设,即使是被人告,平台给出去的放款人资料,也是无法查证的。这样设计的商业模式,放款人通过电子签放高利贷挣钱,平台不断通过电子签欠条收借钱人的手续费,出了问题,谁也不用担责任。

独角金融在黑猫投诉APP搜索“借贷宝”,不少借款人有过类似经历。该平台借贷网累计投诉量5165起,近30天内被投诉量有87起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高息放贷、逾期费用高、泄露私人信息、出借方销账平台仍收取贷后服务费等。

借款人投诉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后,借贷宝客服回应称,平台向逾期债务人收取贷后服务费是透明必要且合理,债权人、债务人签署借条协议时,明确授权平台按约定提供服务并收取各项费用,而平台收取贷后服务费,是为了维护债权人权益,用于电话提醒及后 法律服务等,如果不逾期就不会产生费用,费率是基于各项服务内容,综合考虑了平台贷后各项成本构成。



图源:黑猫投诉APP

被央视曝光电子签里的隐身放贷人问题后,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连夜发布了一则情况通报指出,锦江区财政局(区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组)第一时间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组建工作组,赴借贷宝平台所在公司开展联合调查,已依法责成企业暂停平台运营,并表示严格依法依规调查核实,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媒体报道,借贷宝APP运营方为成都借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办公区域目前已经被警方封锁,里面有工作人员陆续被警方带走。

借贷宝相关负责人当日表示,对央视“3·15”晚会报道提及的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整改小组,彻底解决业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继续主动与警方配合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更好保护用户权益。

3月16日,借贷宝再度发布声明称,其主营业务是为用户间借贷提供电子借条合同,初心是通过规范有效的电子合同保障出借双方的合法权益。报道中提及的“放款人绕过平台交易”“用户遭遇高利贷、砍头息、展期费”等问题,暴露了其在部分业务场景中存在监管疏漏。借贷宝将以最大的决心进行整改。

未来,“将严格限制欠条功能的使用,杜绝陌生人间的非法出借行为,并在App内进一步增强风险提示,帮助用户识别非法借贷陷阱”。“继续加强与警方的配合,坚决抵制高利贷,全面审查存量业务,梳理可疑交易,及时上报线索,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高利贷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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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宝的生意经

此前借贷宝官网介绍,借贷宝是由国内私募机构九鼎集团打造的互联网社交金融平台,公司核心高管包括同创九鼎实控人吴刚等人。

天眼查APP显示,借贷宝为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人行”)旗下品牌,人人行成立于2014年12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王璐,注册资本为30亿元,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等。借贷宝由成都借宝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思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持股。股权穿透后,借贷宝控股股东为借贷宝(香港)有限公司。



吴刚是中国资本圈的风云人物,早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历任闽发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昆吾九鼎董事长等,为“九鼎模式”的开创者。

吴刚短短数年间揽下包括九州证券、九泰基金、富通保险、九信金融、九州期货、中捷保险经纪、九派支付等。

借贷宝起初以P2P业务为主,2015年8月,公司曾以“拉上好友抢红包,轻轻松松玩出钱”为活动口号,号称出资20亿元进行产品推广。虽然具体投入的资金数额无法考证,但这次推广确实在互联网金融圈造成了很大的轰动。



截图内容来自《法制周末》报道

2016年,借贷宝注册用户突破1亿,估值一度高达数百亿元。然而,好景不长,2016年爆发的“裸条事件”,让借贷宝陷入舆论漩涡,女大学生以手持身份证的裸照作为借款抵押,若逾期未还款,放贷人将公开裸照,暴力催收也随之而来。

据“澎湃新闻”2016年12月初梳理,“10G裸条”中出现了161位手持身份证拍摄裸照,并以此作为借款抵押的女性。但是有不少借贷宝用户表示,以裸照借款的女性人数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当时,借贷宝方面称,就“裸条”事件早前已向北京公安报案,并表示:“一旦司法机关认定(裸贷女性)在平台上的借贷协议无效,我们也会撤销相关借贷协议。”

同样在2016年,借贷宝曾因“赚利差”功能被央视《焦点访谈》节目点名。央视的报道指出,借贷宝平台上不少人的借入资金已经违反相关监管规定,民间放贷者将其视为借入借出赚利差的工具。报道还引用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的观点,称类似借贷宝这种违规操作模式风险巨大,相关部门更应及早介入。

《焦点访谈》报道的当晚,借贷宝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央视网贷新规落实进度相关报道的声明》,称银监会等四部委2016年8月24日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而公司已于早前决定取消“赚利差”功能,后下调借贷额度(个人用户借入额度不超过20万),以完全符合《暂行办法》的要求。

后来,借贷宝开始低调转型,凭借“熟人借贷”“电子签”等撮合服务中继续运营。

早在2017年,九鼎集团曾发布对外投资公告,准备以近25亿元的资金增资人人行控股,这是该公司迄今为止最大的一笔投资。同年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借贷宝CEO王璐曾接受采访时透露,公司计划在明年或后年登陆资本市场,优先考虑香港。如今7年已经过去,借贷宝始终未实现上市计划,违规事件却屡屡发生。

2018年,王璐称获得网络借贷备案资质是上市前的重要一步。后来随着行业监管政策的收紧,监管重心转向存量风险化解,网贷机构的退出或转型,网络借贷备案时间表逐渐无人提及。

2022年11月,央行发布《2021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集中整治金融乱象,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清退无牌互联网资管机构、违规网络互助平台、无牌支付机构、股权众筹平台。P2P平台全部退出经营。

借贷宝最终并未获得相应的金融牌照,且也未被授予小贷牌照,消费金融等其他类型的金融牌照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22年3月,人人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决定,人人行涉及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而早在2016年,人人行科技就曾因同样原因被列经营异常。

在强监管与市场需求之间,合规与创新将成为企业发展的主旋律,对于借贷宝及其同行而言,唯有回归普惠金融初心,才能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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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如何警惕陷阱?

近年来,不法贷款中介活动频发,部分中介机构以“低息快贷”“无条件放款”等为噱头,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

对于不法贷款中介,监管重拳出击,银行也纷纷发文提醒风险。

2024年8月初,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等9个机构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打击整治不法贷款中介专项行动的通知》中表示,近年来,不法贷款中介通过违法营销、骗取贷款、违规催收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稳定。

《通知》显示,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贷款中介领域风险隐患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最严重的四类不法行为,分别为违法营销行为、骗取贷款行为、非法放贷行为、非法催收行为。

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指出,近年来,一些电商网站、小贷公司以及各类中小网络平台,推出种类繁多的借贷产品,如所谓的“电子签”借条、欠条,热闹疯狂的景象,不亚于早几年的P2P网络借贷。

如果任由其野蛮生长,将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可能对金融稳定进而对社会稳定产生较大冲击。

他称,首先,此类借贷产品门槛极低,极易将资金放给不合适的申请人,从而产生次级贷款;其次,此类借贷产品利率畸高且不透明,在隐性突破法律红线的同时,大大加重借款人负担;再次,此类借贷产品普遍将野蛮催收作为其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可能引发一系列不良后果。通过多方共同努力,采取疏堵并举等措施,加强对“电子签”高利借贷行为的整治。同时,更好地满足金融消费者合理的借贷需求。

董希淼建议,一方面,应继续加大对借贷平台的清理整顿。网信部门等应加强对非法借贷APP的清理,督促各大应用商店及时下架相关APP对涉及“金融”“借贷”“理财”等内容的APP,应实行前置审批,经金融管理部门审批之后才允许上架。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应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合作,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打出治理的“组合拳”。对诱骗诈骗、违规放贷、非法催收的,司法机关及时介入,追究法律责任,形成对非法借贷平台、借贷行为的高压态势,保护公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正规金融机构要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面向低收入群体、大学生群体开发针对性产品。如提供额度可控、价格适中的信用卡、消费贷款、创业贷款等,帮助这些长尾客户形成良好的金融消费习惯。应进一步丰富消费信贷的应用场景,如加强与商场、超市、分期平台合作,适当降低客户准入门槛,增强产品的便捷性和可获得性”。

董希淼还称,金融消费者申请贷款应直接到正规金融机构办理,或者通过金融机构的线上渠道,比如手机银行App、官方网站来办理。切勿通过非法借贷平台获取其他渠道随意申请,切勿将个人信息资料提供给非法借贷平台或贷款中介机构;更不能有侥幸心理,以为通过网络借贷平台或贷款中介可以更方便地获得贷款,这些想法都不切实际。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表示,借款人在借款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尤其是关于利息、费用、还款期限和逾期罚息等内容,提高自身金融知识水平,不要轻信“低息”“无抵押”“快速放款”等诱导性宣传。

针对已经陷入套路贷的消费者,此前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建议,首先要保留好所有与贷款有关的文件和证据,包括贷款合同、转账记录、费用明细等。这些证据在维权过程中至关重要。接着,可以尝试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援助,集体维权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图源:罐头图库

“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冷静和理性,不要采取过激的行动。同时,也要不断学习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周兆成强调。

科技创新推动了金融服务的变革与发展,但不是违法违规经营的“保护伞”。你有过网贷的经历吗,发现有哪些疑似违法违规的现象?评论区留言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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