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徐利用担任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徐出生于1964年10月,男,汉族,1964年10月生,法学硕士,中共党员。
徐曾分管发展计划司、财务管理与监督司(审计司)、电子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烟草经济信息中心、中国烟叶公司、中国卷烟销售公司、中烟商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5日,徐被查。
去年底,徐被双开。通报指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多名亲属在入职、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公器私用,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靠烟吃烟”、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行政审批、企业经营、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本文综合自: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宏网
微信编辑: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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