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撞上了货车尾部,事故造成2人受伤,警察进一步调查,发现这辆电动自行车竟还是改造过的!这下骑手摊上事……
3月14日,记者从广州交警获悉,近日,广州市花都区一电动车自行车店负责维修安装的男子,改造电动车后搭载同事行驶至花都区红棉大道北与九塘西路交叉路口时碰撞货车尾部,造成两人受伤。男子所在的店铺法人及实际所有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2月15日6时15分许,莫某亮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搭载莫某龙行驶至花都区红棉大道北与九塘西路交叉路口,因操作不当碰撞前方正在等候信号灯的重型厢式货车尾部,造成莫某亮、莫某龙受伤和两车受损,莫某亮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广州交警花都大队经调查发现,涉事车辆是莫某亮于2024年12月购买的二手车,购车后莫某亮对该车的外观、电机及电池进行了改造。经了解,莫某亮、莫某龙两人均在花都区某南电动车店从事维修和配件安装工作。通过对既往数据分析研判及二人事发后的供述,该门店存在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嫌疑。
2025年2月16日,花都大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店铺进行检查,现场查获非法改装电动车7辆,缴获解码器、改装零部件一批。店铺法人房某龙及实际所有人房某养在明知改装产品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仍出售给他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立案侦查,花都警方已对两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