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齐天宇
责编:余俊茹
在3月14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最难也是最关键的,就是在新规下,商家给办卡、充值的消费者退款的事宜。
主要问题在于:
1.不同情况和责任下,退款的比例如何计算?
2.如果有赠送的金额(如充值1000赠200),退款时如何抵扣计算?
3.如果有赠品,赠品该如何处理?
4.如果商家没有及时退款,利息的标准和起算日期是什么?
我们在第一时间对该新规进行了研究,制作了4张专题谱法卡片给到的律师伙伴,抓住新法+3.15的双重热点去普法获客。
其中,最关键的就是这张表格卡片——新规下,办卡充值后退款怎么处理?
下面,我们就把其中的关键点分享给大家。
01 退款表格:包括计算方式、赠品处理和利率计算02 关键理解要点梳理03 对商家的核心风险点总结04 商家、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01
退款表格:包括计算方式、赠品处理和利率计算
上图卡片中的表格,受众对象是老板、企业家,因此用词更加简单、更好理解。下表为更偏专业性质的总结。
02关键理解要点梳理
接下来,针对上表中一些难以理解的要点,我们进行讲解:
第一、7天无理由退款:
消费者付款后7日内可退全款,但已从本店或他店获得相同商品/服务的不退;
约定更优条款的从约定;
例外:需明确“已获得相同服务”包括其他商家提供的服务,避免遗漏引发争议。
第二、消费者原因退款:
原因包括:协商一致、合同约定可退款、出现了对消费者不合理的情况使合同难以履行(如办完健身卡后身体健康出现了问题)、不可抗力等;
按原价扣除已消费部分,原价需有交易记录,否则按市场价计算;
优惠条款对消费者更有利的从约定;
消费者主动解约时,赠送金额视为“福利”不参与计算,退款按原价或市场价从严扣款。
第三、商家过错退款:
原因包括质量不达标、更换服务人员、有霸王条款、店面搬迁等等;
按优惠价或实付比例(实付金额 ÷ 总金额)扣款,赠送金额按比例分摊;
可扣除合理成本(不含员工提成)。
需明确优惠比例公式(如充1000送200,优惠比例83%),避免计算分歧。
第四、商家提前停业:
必须是不限次服务的情况下,如年卡、月卡等;
按剩余时间比例退款(剩余期限 ÷ 总期限 × 总金额),含赠送金额时按实付比例折算。
剩余期限起算时间(如公告日或实际停业日)需在合同中明确。
第五、消费者未使用服务:
合同明确履行期限且消费者未主张服务的,不予退款;
合同中需清晰界定“未使用”标准(如未预约、未消费记录)。
03对商家的核心风险点总结
第一、对于原价的举证不等导致遭受损失:消费者原因退款时,若商家无法提供原价交易记录,法院可按市场价计算退款,导致退款金额增加。
第二、赠送金额过高导致退款损失:商家过错退款时,赠送金额按比例分摊可能导致退款成本上升(如充1000送200,退款时多退500元)。
第三、利息起算时间模糊:利息自合同解除/停业时起算,但未明确具体时间点(如协商解除日或判决日),易引发争议。利息累积时间延长,商家成本增加(尤其是LPR利率较高时)。
第四、赠品返还执行困难:充值时赠送了礼物,消费者退款后,高价值赠品(如课程、电子产品)难以追回,商家还需举证赠品价值与合同对价匹配,法院可能不支持折价补偿。
第五、不限次服务期限争议较多:剩余期限计算方式不明确,消费者主张按实际停业日而非公告日起算,导致退款比例升高。
04商家、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1.在合同条款方面
明确退款规则:区分消费者/商家原因退款的扣费方式、利息起算时间、赠品处理条款。
示例公式:在合同中列明优惠比例计算公式(如“优惠比例=实付金额/(实付金额+赠送金额)”)。
规避无效条款:删除“概不退款”等表述,替换为合理限制(如“退款需扣除20%手续费”)。
2.在证据管理方面
保存原价证据:留存历史价目表、促销公告、交易流水,防原价虚高质疑。
记录消费明细:明确标注已使用赠送金额、服务次数及时间节点。
3.在营销方面
谨慎设计赠送活动:避免高比例赠送(如充1000送500),分批次解锁赠送金额。
限制无限次服务:预估服务成本,合同中注明“不可抗力停业不退”条款(需合法)。
4.在诉讼抗辩重点准备方面
举证责任分配:商家需主动提供原价证据、消费记录、赠品签收单等。
利息抗辩:若约定存款利率,需证明已尽告知义务;监管账户资金按实际利率主张。
05结语
针对最高法的新规,我们在3月14日当天就紧急制作了4张谱法卡片,分别讲解了:
企业不可触碰的3大禁区10条红线
企业必须做到的8项义务
新规下,办卡充值后退款怎么处理?
新规下,商家如何防止亏钱?
除此之外,我们还针对3.15热点本身,制作了系列卡片,用企业不能做的消费者保护红线清单的形式,在这个全民关注的日子里,让老板自查风险,有遇到拿不住的、害怕担忧的问题,自然而然地来咨询律师,助力律师获客。
这两个系列卡片的好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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