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和平县委批准,和平县纪委监委对和平县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台港澳办原主任徐智登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智登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未经批准擅自出入国(边)境;廉洁底线失守,违规经商办企业;监管决策不当,造成扶贫资金损失;贪欲膨胀,非法侵占公共财物;公器私用,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用地手续办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智登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和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和平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河源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报河源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智登开除党籍处分;由和平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河源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和平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据介绍,徐智登曾任和平县彭寨镇党委书记。

来源:和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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