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

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

消费者在享受网购便利的同时

也面临着合法权益被侵害的风险

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聚焦网购风险与维权难点

发布消费提示

详情如下

警惕新型消费陷阱,强化理性购物意识

直播购物防“套路”。甄别直播话术,避免冲动下单,警惕“限量秒杀”“史上最低价”“全网独家”“仅此一天”等话术,不轻信主播口头承诺,以商品详情页展示信息为准。

区分“定金”与“订金”规则。预付定金前需确认是否适用“七日无理由退换”,避免因规则模糊引发纠纷。按需规划消费,不冲动跟风下单。

拒绝诱导私下交易。不轻信主播引导至其他平台付款、加微信转账等行为,此类交易脱离平台监管,维权难度大。

选择合规交易渠道,保障交易安全

主动核查平台与商家资质。优先选择平台“品牌旗舰店”或“官方认证直播间”,降低购买假冒伪劣商品风险。通过商家主页或者直播间信息公示入口核查商家资质,主动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品牌授权证明等公示信息,网络餐饮建议提前查看商家实体店铺信息。

警惕非正规交易渠道。不通过微信群、个人社交账号等非正规渠道交易,防范“拉人头返利”“私下转账”等网络传销或诈骗风险。警惕小众平台交易,多核实商品质量、售后服务保障相关信息。

综合甄别商家信用。综合评判商家在平台内的信用等级、信用积分数据,注重商品评价中的真实用户反馈,警惕“刷单炒信”行为,如大量雷同好评、无具体使用体验的短评等。

签收验货全程留证,防范物流与质量问题

商品到货及时查验。生鲜食品、贵重物品务必当场验货,确认外包装完好、商品无变质损坏,数码、家电等贵重商品建议全程开箱录像。核对商品型号、规格、数量是否与订单一致。发现破损、少件等问题,立即联系商家,保留好物流拒收凭证。

提前留存网购证据资料。涉及纠纷的交易,要保存好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片、商品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物流记录等网购交易信息,作为消费维权的证据。网购中要主动索要电子发票并下载备份。

掌握七日无理由退货适用规则。除定制类、鲜活易腐、数字化商品等特殊品类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退货运费承担规则需提前确认。

依法高效维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善用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优先与商家协商,协商无果时可申请平台介入;如果消费者在与商家、平台等无法协商解决时,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App)、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直播带货纠纷可要求平台提供经营者真实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建议:消费者要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若发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

来源 云南发布、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 猫恩泊

责任校对 郭毅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副总编辑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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