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提升广东南澎列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效,强化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保护,共同促进广东南澎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海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月13日上午,广东南澎列岛海洋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南澳县人民法院、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了“海洋生态保护协作配合机制”三方协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业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陈勇蓬、南澳副县长蔡琛、县法院院长谢培鹏、县检察院检察长黄权等参加仪式,并为海洋生态保护协作配合工作站揭牌。



广东南澎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粤东唯一海洋生态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同时也是国际重要湿地。近年来,保护区管理局与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通过信息互通,强化对保护区执法的法律监督,为海洋和湿地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根据海洋生态保护协作配合机制,三方将共同成立协作配合办公室,在组织培训、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打击涉海违规违法行为、提供公益诉讼法律咨询等方面建立更加深入紧密的协作。标志着南澳在海洋保护领域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将为保护区海洋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仪式结束后,大家共同在南澎保护区管理局种下一排绿植,以实际行动为美丽南澳增绿添彩。

来源:南澳县融媒体中心、南澎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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