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府告〔2025〕17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阳西县上洋镇石桥村石桥经济合作社、七星岗经济合作社、石丁坡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省道S541线至上洋镇区连接线工程。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阳西县上洋镇石桥村石桥经济合作社、七星岗经济合作社、石丁坡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2.7215公顷(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2.7215公顷(40.8225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25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4月1日,阳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省道S541线至上洋镇区连接线工程征地预公告附图.pdf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来源阳西政府网、阳西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