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以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先后于各街镇、街区、园区设立14个“彩虹桥”法治工作站,将其打造为满足社区居民、市场主体对法治的多元需求的“前哨站”。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丰富法治赋能基层治理场景,3月13日,长宁区法院“彩虹桥”法治工作站入驻区消保委,探索重点领域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创新。长宁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庆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乐波共同为驻区消保委“彩虹桥”法治工作站揭牌授牌。
升级赋能
建立消费纠纷联动预警治理机制
“彩虹桥”法治工作站入驻区消保委,是长宁区法院与区消保委在原有的“消费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室”“消费争议巡回法庭”和“巡回立案点”基础上的迭代升级。后续双方将立足辖区内网络消费纠纷突发性、群体性特征,与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和联动共治。针对新类型的消费投诉和涉诉纠纷,细化双向预警、排查、化解流程和预防机制,力争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增量,助力提升消费纠纷社会共治水平。
消费提示
共塑辖区消费环境
揭牌授牌仪式上,长宁区法院与区消保委选取辖区内发生的3起典型消费纠纷,联合发布了3篇“3·15消费提示”,内容涉及组合行程机票预订、二手交易平台“租账号”欺诈和卖房“先装修”服务,涉及多个民生领域及新型“消费陷阱”。
案例一
组合行程机票便宜又方便?当心风险!
案例二
有偿租借闲置账号?当心中套!
案例三
想卖房先装修?当心踩坑!
揭牌仪式后,长宁区法院立案庭张楠法官以“电子商务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题,为区消保委调解员现场培训授课。张朦法官及法官助理荆玮参与了区消保委、市场监管局联合举办的三一五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
下一步,长宁区法院与区消保委将深入推进“彩虹桥”法治工作站建设,在强化消费维权、助力消费政策、传播消费知识方面凝聚合力,持续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整体效能,共同倡导诚实理性的消费环境。
供稿 | 立案庭 (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文字 | 蒋泓泽 刘汉青 江闻婕
图片 | 金文斌
编辑 | 金文斌 谢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