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悟县环城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大悟县环城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是经大悟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为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要,拓宽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渠道,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开招聘一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文秘业务岗1名、仓储保管岗1名,共2个岗位2名人员招聘计划。具体要求和条件见《2025年大悟县环城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信息发布形式
所有招聘公告、公示在“大悟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络媒体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9:00至3月23日17:00,逾期无效。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采取线上报名,报名链接: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dwhc;按相关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扫描件;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2)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扫描件。
(3)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请打印签字并上传扫描件。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核报名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认真填写,签好诚信承诺书,并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
(二)考试方式
公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采取闭卷形式,以综合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内容。
2.最低开考比例。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开考。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主管单位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者,于2025年3月27日9:00至3月30日9:00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素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
(五)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启用优先条件,若条件仍相同的,则以面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六、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背景进行调查及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截止考察时间仍未与原工作(聘用)单位解除合约,以及其他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由于笔试考生3:1入围面试,故未参与面试考生不属于递补范围)。
八、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市主管部门备案,在“大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单位调查核实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当地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缴纳五险一金,执行绩效工资及各项补贴、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年假、员工体检及节日福利、职业技能培训及团队建设等各项福利政策。
附件1:《2025年大悟县环城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应聘报名表》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4:《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长按二微码查看附件
政策咨询:15671977355
报名系统:027-87257915
大悟县环城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
大悟县2025年“家门口”就业线上招聘会
大悟县2025年就业政策清单
一、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县人社部门为企业和劳动者免费提供信息发布、求职登记、用工登记、职业指导、专项招聘等服务。
二、返乡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本年度在外务工返乡人员到县内重点企业就业的,给予700元/人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或企业招用退伍一年以内的退伍军人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一年以上。按每吸纳1人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一次性交通补助。对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省外不超过500元/人,省内县外不超过300元/人(五年过渡期内只享受一次补助,过去已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不再享受)。
五、就业见习补贴。经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县内企业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按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70%的标准给予企业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社会保险补贴。①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保险的单位部分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②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③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七、一次性创业补贴。①对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②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③各类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在本地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已享受过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除外。
八、创业贴息担保贷款。在我县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创业的城乡劳动者,以及吸纳就业达到规定条件的小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400万元。(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三)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贴息标准: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技能培训补贴。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300元-3200元/人。在经人社局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就业技能培训应包括理论培训和操作技能实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2个课时。
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十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减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减员)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的返还。
十二、失业保险。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且办理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每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十三、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招用2024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十四、一次性求职补贴。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对象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成年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十五、首次来鄂一次性就业补助。对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本文来源于大悟县环城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大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