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

吹嘘功效、提供免费体检、大打温情牌和熟人牌……在保健品销售领域,"坑老"乱象屡禁不止。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崇川区市场监管局以案件查办为突破口,针对涉老涉诈领域重拳出击,通过近期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社会关注热点,成功查办多起侵害老年群体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切实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

案件一:

2023年7月,某健康体验馆内的一场"健康讲座"吸引了众多老年人参与,市民邹先生的母亲正是其中一员。据邹先生反映,其母连续多日从体验馆带回鸡蛋等赠品后,最终以9800元高价购入一台宣称"包治百病"的磁电脉冲治疗仪。


市民 邹先生 :母亲起初只是去体验免费理疗,商家不断强调仪器能治疗心脑血管疾病,还有现场分享疗效。等她买回这台治疗仪后,我发现产品说明书与宣传内容严重不符。

接到投诉后,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商家通过播放精心制作的宣传视频, 将普通二类医疗器械包装成"万能治疗仪"虚构其对蛇斑疮、高血脂等疾病的治疗功效。实际上,该仪器仅获批用于慢性胃炎、便秘的辅助治疗。


崇川区市场监管局稽查科 陶韬: 商家刻意混淆医疗器械适用范围,现场安排的“康复患者”实为虚假宣传。由于无法提供任何科学依据证明其疗效宣传,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二:

在另一起投诉中,某小区保健品店将辅酶Q10颗粒、维生素E片等普通保健食品, 虚假包装成具有"清除病毒""治疗糖尿病""防癌抗癌"功效的"神药" ,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


崇川区市场监管局稽查科 陶韬:涉事产品外包装明确标注为保健食品,依法不得宣称疾病治疗功能。商家通过会销话术和伪造的“科研数据”实施欺诈,现已受到法律严惩。

随着健康养老需求增长,不法分子常以"养生讲座""免费体验"为诱饵,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的弱点实施精准诈骗。执法人员提醒:保健产品非药品,治病还需遵医嘱。

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
"谨记三要原则:

购买前要核验'蓝帽子'标识和批准文号;

使用时要遵医嘱、看说明;

发现夸大宣传要立即举报。

特别提醒子女们多关心长辈消费动态

共同筑牢防诈防线。

若您发现虚假宣传、涉老诈骗等违法行为

欢迎拨打新闻热线85582000

本台将联动市场监管部门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吴珊珊

编辑:曹陈钰

责编:李可芹

审核: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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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即将到来

《城市日历》面向全社会

向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亮剑”

让不良商家无处藏身

揭穿各类消费骗局

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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