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宜宾市青年志愿服务优秀
个人、工作者、组织、项目、赛会志愿者
评选表扬活动的通知
为激励广大青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事业,引领时代新风尚,进一步推动全市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广泛深入发展,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挥青年志愿服务典型示范和引导作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青团宜宾市委、宜宾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联合开展第八届宜宾市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工作者、组织、项目和赛会志愿者评选表扬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奖项设置
设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40名、青年志愿服务优秀工作者10名、青年志愿服务优秀组织10个、青年志愿服务优秀项目10个、青年志愿服务优秀赛会志愿者20名。
02
参评条件
近年来全市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工作者、组织、项目和赛会志愿者,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文明实践、关爱困境青少年、助老助残、生态环保、大型赛会、应急救援、青春志愿系列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青春行动、爱在社区、爱在旅途、靓在乡村、守护生命、安全同行等)等领域和防汛救灾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工作者、组织、项目和赛会志愿者。
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3.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4.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5年2月15日至2011年2月15日期间出生),原则上为宜宾籍或在宜宾学习、工作、生活的青年志愿者,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在“志愿四川宜宾专区”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60小时,且2024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青年志愿服务优秀工作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政治辨别力;作风正派,社会形象好,群众威望高;
2.热爱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努力学习并掌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深入把握新时期志愿服务的规律特点,积极探索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
3.从事青年志愿服务管理或服务工作1年以上,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表现优异、事迹突出,受到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认可和好评;
4.熟练使用“志愿四川宜宾专区”等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能紧密结合新时期志愿服务工作任务有力有序组织实施各类志愿服务项目,积极推广志愿服务文化;
5.在“志愿四川宜宾专区”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60小时,且2024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青年志愿服务优秀组织
1.依法注册成立2年(包括2年)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章程完善,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经单位领导机构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成立2年(包括2年)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表现特别突出的,也可参与推荐;
2.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20人,35周岁及以下青年志愿者人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
3.按照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国令第68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吸引力、凝聚力较强;
4.有明确的服务领域,积极使用“志愿四川宜宾专区”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常态化开展活动,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组织落实团市委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成效显著;
5.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层青年志愿服务组织优先考虑,原则上各级团组织不参加评选。
青年志愿服务优秀项目
1.持续稳定开展活动,项目实施时间2年及以上,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
2.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3.在当地或所在系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服务对象或主管部门的认可,在理论政策宣讲、文明实践、社区治理、扶弱助残、扶危济困、应急救援、文化文艺、体育卫生、疫情防控、科普支教、法律援助、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领域或在青春志愿系列“青”字品牌项目发挥了明显作用。
4.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符合宜宾市市情及社会需求,具备可复制性、可评估性及在全市范围推广的条件和价值。
青年志愿服务优秀赛会志愿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
2.积极服务于宜宾市各类大型赛会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服务时间较长、表现优异、事迹突出;并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志愿四川 宜宾专区”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累计参与大型赛会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60小时,且2024年度参与大型赛会志愿服务不少于1次;
3.具有参加大型赛会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03
评选机构
共青团宜宾市委、宜宾市青年志愿者协会邀请市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专家学者、新媒体工作者、往届获奖者等社会各界代表20人左右组成评委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宜宾市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评选活动的开展、推选和联络工作。
04
活动时间
2025年3月—4月
05
评选程序
01 组织申报
即日起至3月17日
各县(区)团委、三江新区团委、“两海”示范区团工委、高新区团工委、市直属团(工)委、市级驻外团工委,各县(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相关高校团委通过组织渠道宣传发动,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志愿者、志愿服务工作者、志愿服务组织及有关单位申报。鼓励各县(区)团委、三江新区团委、“两海”示范区团工委、高新区团工委、市直属团(工)委、市级驻外团工委、相关高校团委面向社会直接开展申报工作。相关申报材料由各县(区)团委、三江新区团委、“两海”示范区团工委、高新区团工委、市直属团(工)委、市级驻外团工委、相关高校团委汇总、审核。评委会不直接接收个人或组织申报。
02 推荐提名
3月24日之前
各县(区)团委、三江新区团委、“两海”示范区团工委、高新区团工委、市直属团(工)委、市级驻外团工委、相关高校团委应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开展遴选、考察、公示和推荐提名工作,做好组织申报人选的初评和审核。经推荐单位审议后,于3月22日前将《第八届宜宾市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推荐登记表》《第八届宜宾市青年志愿服务优秀工作者推荐登记表》《第八届宜宾市青年志愿服务优秀组织推荐登记表》《第八届宜宾市青年志愿服务优秀赛会志愿者推荐登记表》和汇总表(附件2-3)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连同相关纸质材料报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推荐登记表》、事迹材料、视频、照片等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03 终评阶段
3月24日至3月28日
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人选提交评委会。根据评选要求,在团属新媒体相关平台设置主题“展播榜单”板块,集中展示各地和各组织单位推荐的候选典型,接受群众点赞,评委会根据点赞情况及申报材料按照一定差额进行评选,提出拟表扬对象名单。
04 公示阶段
3月29日至4月4日
对拟表扬对象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05 确定表扬对象名单
4月5日至4月8日
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表扬对象名单。
06 推荐提名
4月初
发布表扬决定,以适当形式开展宜宾市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工作者、组织、项目和赛会志愿者的颁奖活动。
联系人:李渠达 童永琦
联系方式:0831—8239553
邮 箱:ybqzx2010@163.com
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林家巷83号(青年之家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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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张 萍
一审一校|陈 亚 兰
二审二校|徐 昀
三审三校|赵 静
来源|宜宾市青年志愿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