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蜜筹备变“对簿公堂”,5万元花费该谁买单?


2022年,浙江湖州的陆先生和丁女士在亲友眼中是“天作之合”。两人相识不久便决定结婚,陆先生豪掷5万多元筹备婚礼——定制对戒、拍摄婚纱照、预订婚宴……

然而,婚礼前夕,两人因琐事激烈争吵,最终分道扬镳。感情破裂后,陆先生一纸诉状将丁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婚纱照、婚宴等费用共计5.8万元。



这场官司的核心争议点,竟是许多情侣分手后都会面临的“糊涂账”:恋爱期间的消费,哪些算彩礼?哪些钱能要回?

一、法院判决:对戒要还,婚纱照钱不用给!

南浔区法院审理后,判决丁女士只需返还陆先生赠送的女式对戒一枚,而婚纱照、婚宴等费用则无需返还。陆先生不服上诉,最终在法官调解下,丁女士同意额外补偿5750元,双方彻底和解。

为何法院如此判决?

1.对戒属于彩礼:法院认为,对戒是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贵重物品,具有明确的“缔结婚姻”属性,属于彩礼范畴,应当返还。

2.婚纱照、婚宴属于“消费性支出”:这些费用用于共同筹备婚礼,属于恋爱期间的日常消费,女方未实际获益,故不认定为彩礼。

法官直言:“彩礼的核心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而共同消费的钱,就像恋爱时吃饭、旅游的开销一样,分手后不能‘AA’!”



二、全国案例揭秘:哪些钱能要回?哪些打了水漂?

陆先生的经历并非个例。近年来,因彩礼返还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法院判决也因具体情况大不相同:

1. 必须返还的“硬核彩礼”

  • 现金彩礼:四川攀枝花一对情侣分手后,男方支付的12.8万元彩礼被法院判决全额返还,因双方未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仅两个月。
  • 贵重首饰:湖北一男子起诉前女友,成功要回6万元现金彩礼,但恋爱期间的节日红包、烟酒礼品被认定为“赠与”,无需返还。

2. 不用返还的“消费性支出”

  • 婚宴费用:多地法院明确,婚宴由双方各自操办,礼金各自收取,费用需自行承担。例如四川张某诉李某案中,7.8万元婚宴支出被判“各付各账”。
  • 日常开销:山东一对情侣分手后,男方要求返还恋爱期间的2万元生活费,法院支持诉求,因双方曾签订书面欠条,明确约定为“借款”。

3. 特殊情况:不返还也有理

  • 共同生活时间长:云南一对夫妻结婚不到一年离婚,但因同居近两年且女方曾怀孕流产,法院驳回男方返还彩礼的请求。
  • 女方遭遇重大变故:湖北一女子婚礼后丧夫,法院考虑到她独自抚养幼女,判决无需返还8.9万元彩礼4。



三、法官提醒:分清“彩礼”和“消费”,避免人财两空!

1. 彩礼的认定标准

  • 目的性:以缔结婚姻为明确目的,通常在订婚或婚礼仪式中给付。
  • 大额性:远超日常赠与,如现金、首饰、房产等(参考当地收入水平)。
  • 习俗性:需符合当地婚嫁传统,如“三金”、改口费等。

2. 消费性支出的典型场景

  • 婚纱拍摄、婚宴酒席、蜜月旅行等共同筹备婚礼的开支。
  • 恋爱期间的日常转账、节日红包、小额礼品。

3. 维权关键:证据!证据!证据!

  • 彩礼给付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并备注用途,保留聊天记录、收据等。
  • 大额赠与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款项性质(如借款or彩礼)。
  • 消费性支出留存发票,避免纠纷时“口说无凭”。



四、网友热议:爱情和金钱,如何平衡?

  • 支持派:“结婚不是买卖,分手后算账太伤感情!”
  • 现实派:“几十万彩礼打水漂,谁能不心疼?法律就该管管!”
  • 中立派:“恋爱时别冲动,大额支出留证据,好聚好散才是真。”

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从甜蜜誓言到对簿公堂,陆先生和丁女士的故事令人唏嘘。2024年起,最高法明确要求审理彩礼纠纷时“反对高价彩礼,保障妇女权益”。

给所有情侣的忠告

  • 婚姻不是交易,莫让金钱衡量感情深浅。
  • 恋爱时理性消费,分手时留足体面。
  • 若遇纠纷,法律是底线,证据是关键!

读完这篇文章,你是否也看清了“彩礼”背后的法律门道?欢迎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