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中国证监会首任主席刘鸿儒先生,于2025年3月14日逝世,享年95岁。
公开资料显示,刘鸿儒,1930年11月生,吉林榆树人;1947年9月参加革命,194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员、教授。1959年毕业于前苏联莫斯科大学经济系,获经济学副博士学位。
刘鸿儒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常务副行长、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证监会首任主席、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资本市场研究会会长等职。
刘鸿儒于1980年创立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任学位委员会主席、教授、博士生导师;1987年创办中国金融学院,任院长;1997年被香港城市大学授予工商管理博士学位;著有《中国金融体制改革问题研究》《突破——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之路》《变革——中国金融体制发展六十年》等9部专著,另有主编著作20多部、译著两部。
刘鸿儒还是第八届、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
1992年—1995年,刘鸿儒出任证监会首任主席,面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初创阶段,刘鸿儒提出“开荒铺路修轨道”的理念,面对当时狂热、不规范的市场,他担当“救火队长”,在证监会进行了一系列开创性的工作,包括B股市场、H股、期货市场和国企海外上市的推出等。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作为前苏联顶尖级货币银行专家阿特拉斯教授的得意弟子,刘鸿儒于1959年获得副博士学位后回国。当时,国家金融人才奇缺,拥有货币银行学研究方向和留学背景的博士更是凤毛麟角。
出色的专业背景、胆魄和学识,让他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主要奠基人。
1990年,时任国家体改委副主任的刘鸿儒,大胆向国家最高领导人谏言:股票市场的试点不能取消。
1992年,在全国掀起的股票狂热和深圳发生的“8·10”股票认购舞弊案件,促使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的迅速成立。当年10月,刘鸿儒出任证监会首任主席。
1995年2月,“327国债期货事件”发生;同年3月30日,刘鸿儒卸任,任职时长30个月。
从任期内的改革举措来看,刘鸿儒3年不到的任期内,建立了中国资本市场的监管模式,《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内地首家H股上市公司诞生。
卸任证监会主席后的刘鸿儒继续担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同时他还在多个民间组织任职,在大学兼任教授,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出版多种金融学术著作。还是“五道口”——中国金融学院的首任院长。
2018年10月,刘鸿儒在接受《中国金融》杂志访问时称,全世界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发展阶段,股灾和重大风险事件会不断发生、无可避免;既然风险不可避免,监管机构的任务是使它少发生,发生后尽量少损失,把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展作为监管的永恒使命。
编辑|孙志成 杜波
校对|程鹏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澎湃新闻、财联社、证券时报、中国经济周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