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电动车登记上牌,提升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有效遏制涉及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构建平安和谐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铁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一、整治时间

2025年3月17日至6月24日。

二、整治区域

铁岭市行政区域内。

三、整治重点

(一)驾驶电动车无号牌、临时号牌或使用超过过渡期的临时号牌上道路行驶的;

(二)驾驶电动车不按规定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或临时号牌的;

(三)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

(四)电动车乱停乱放的;

(五)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铁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行为的。

四、整治措施

整治期间,驾乘电动车人员违反以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铁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不文明行为在媒体予以曝光。

五、法律责任

对不服从公安执勤执法人员管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3月14日

来源:铁岭交警,本文内容为转载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私信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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