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
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氛围,宁江区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干警前往江北商业步行街,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热情耐心地向过往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帮助群众提高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法律意识,引导大家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活动期间,干警们还结合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电信诈骗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释法普法。此次活动,为现场10余名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100余份。
今后,宁江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消费纠纷案件,加大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把普法宣传的触角延伸至每一处“基层末梢”,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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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宁江法院
初审:崔苍竹
复审:张加新
终审:李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