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章丘

有这样一位消费维权工作者

她用28年的坚守和奉献

诠释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深刻内涵

她就是

山东消费维权典型事迹人物

马丽

3月11日下午,2025年山东3.15主题活动在济南隆重举行。在这场以“共筑满意消费 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盛会上,马丽凭借其卓越的消费维权事迹,荣获“山东消费维权典型事迹人物”称号。这一荣誉,不仅是对她个人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她28年如一日坚守维权一线的最高褒奖。


47岁的马丽,自从事消费维权工作以来,始终怀揣着“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的初心。她活跃在执法维权、服务群众的第一线,解决群众困难、助推经济发展的最前沿。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群众撑起了一把坚实的消费维权保护伞。


2024年2月,马丽接待了一位70多岁的老先生。老先生因购买的助听器不合适,要求商家更换却遭到拒绝。马丽得知后,立即与商家沟通,经过多次调解,最终成功为老先生办理了换货。老先生激动得热泪盈眶,紧紧握着马丽的手,连声道谢。这样的场景,在马丽的工作中并不罕见。她总是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用真情和汗水守护着辖区内的每一位消费者。


在日常工作中,马丽刻苦钻研业务,及时掌握维权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常识。她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总是把涉及棘手的、难办的、民生关切度高的投诉举报留给自己。每一起投诉纠纷,她都用热情、和善、感同身受的态度回应群众,处理结果明明白白、讲法讲情,让群众满意。

2024年,马丽带领科室受理各类消费咨询、投诉、举报2177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她推动建立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单位5400余家,为消费者办理退货3000余件,退款金额50余万元,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调解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是我们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的职责所在。”马丽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她用实际行动书写了“维权为民、服务先锋”的生动答卷,为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编辑:刘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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