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发展纲要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90%以上。
2.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
3.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3.0‰、5.0‰和6.0‰以下,地区和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4.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70%以上。
5.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6.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苏木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强化儿童疾病的预防。
7.促进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知识、方法和技能。
8.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10%和5%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9.加强儿童口腔保健,12岁儿童龋齿率控制在25%以内,提高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
10.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小学生近视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降至70%以下。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1.增强儿童体质,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合格率稳定在85%以上,优良率达到60%以上。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
12.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13.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
策略措施:
1.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将儿童健康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儿童健康主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和责任考核,落实相关的组织、制度和经费保障政策。大力推进“健康呼伦贝尔行动”,促进全市儿童健康成长。落实涵盖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儿童医疗保障政策与公共卫生政策衔接。落实儿童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政策,支持边境地区和脱贫地区儿童健康事业发展,逐步实现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推广应用统一的妇幼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妇幼健康信息平台与电子健康档案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行“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完善妇幼健康大数据,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
2.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构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为重点,统筹规划和设置区域内儿童健康服务资源,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1.12名、床位增至3.17张。建立完善以旗市区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嘎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所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完善儿童急救体系。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全科医生的儿科及儿童保健专业技能,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3.广泛普及儿童健康知识。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依托家庭、社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等,深入开展科学育儿、膳食营养、预防疾病、及时就医、合理用药、体育锻炼、应急避险、心理健康等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促进儿童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建立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加强对健康教育内容的指导和监管。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开设“孕妇学校”和家长课堂,鼓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相关社会组织等开展健康科普活动。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含电子烟)、酗酒,保护儿童远离毒品。
4.加强新生儿安全与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死亡评审等制度。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推动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推广早产儿袋鼠式护理等适宜技术。依托现有机构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强化危重新生儿救治保障。
5.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强知识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询。强化婚前孕前保健,提升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和多学科诊疗协作,规范服务与质量监管。提升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优生咨询指导“一站式”服务水平。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建立阳性病例筛查、诊断、治疗和随访一体化服务模式,促进早筛早诊早治。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出生缺陷监测,促进出生缺陷防治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卫健、民政、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密切协作,有力有效推进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卫健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在婚姻登记场所设立婚育健康宣传教育便民服务平台或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向婚育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指导其科学孕育健康新生命。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要向服务对象宣讲婚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告知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育登记服务等相关信息。
6.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儿童保健服务质量。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推进0-6岁儿童以视力、听力等为重点的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提高儿童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按标准配备校医、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和必要保健设备。加强对流动、留守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7.强化儿童疾病防治。加强对早产、低出生体重、贫血、肺炎、肥胖、腹泻、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视力不良等儿童健康问题的重点筛查,推广早筛、早诊、早干预的儿童疾病防治和综合管理适宜技术。加强儿童重大传染性疾病、新发传染病管理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中小学生肥胖率得到有效控制。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强罕见病管理。加强儿童疾病的综合管理,加强中西医协作,推广应用中医(蒙医)儿科适宜技术。
8.加强儿童口腔保健。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强化儿童口腔保健意识。建设儿童友好型的口腔诊疗环境,加强口腔专业医疗保健队伍建设,鼓励技术服务创新,提升儿童口腔疾病防治服务能力。普及宣传儿童口腔卫生保健知识,倡导有效清洁牙齿,养成良好饮食习惯,积极进行窝沟封闭,合理使用含氟牙膏。加强对儿童口腔疾病的预防,控制龋齿发生率。
9.加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逐步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维持较高水平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对疫苗质量、冷链储运、免疫规划制度落实、预防接种活动的监督检查。完善疫苗异常反应补偿相关政策。
10.全面提升儿童早期发展水平。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机制,积极传播儿童早期发展理念知识,帮助家长及照护者树立正确的儿童早期发展理念。开展涵盖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安全保障等多维度的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利用各种渠道手段,加强对家庭和托育机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牧区、进社区、进家庭,探索推广入户家访指导等适合农村牧区边远地区儿童、困境儿童的早期发展服务模式。
11.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开展孕前、孕产期营养与膳食评价指导。加强婴、幼儿科学喂养指导,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强化爱婴医院管理,加强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普及6月龄以上儿童合理添加辅食的知识技能。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价,强化个性化营养指导,保障儿童充足营养。加强食育教育,引导科学均衡饮食、吃动平衡,预防控制儿童超重和肥胖。严格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营养膳食管理,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导。加强对家长儿童科学膳食知识的宣传培训,控制膳食中不利于健康的因素,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完善食品标签体系。
12.加强儿童近视防控工作。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建立儿童视力电子档案。保障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室内采光、照明、课桌椅、黑板等达到规定标准。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保障儿童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时间。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指导学生保持正确读写姿势,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用眼护眼习惯。教育儿童按需科学规范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13.增强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制度,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保障学生每天在校阳光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培养儿童良好运动习惯。鼓励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儿童开放,落实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政策,支持学校向体育类社会组织购买课后体育服务。进一步加大户外运动、健身休闲等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足球特色学校,旗市区足球场地全覆盖。合理安排儿童作息,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睡眠时间。
14.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提高学校、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水平,中小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培养儿童珍爱生命的意识和自我情绪调试能力,提高教师、家长预防和识别儿童心理行为异常的能力,大力培养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关注和满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心理发展需要。加强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心理咨询及专科门诊建设。推进社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站)建设,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面向儿童及其监护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15.为儿童提供性健康教育和服务。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性别意识和道德观念,正确认识两性关系。将性健康教育纳入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和课程质量监测体系,严格课时安排,增强教育效果。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根据儿童年龄阶段和发展特点开展性教育,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自护意识和能力。促进学校与医疗机构密切协作,提供适宜儿童的性健康服务,保护就诊儿童隐私。依托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提供儿童性健康保护服务。
16.加强儿童健康领域的科研创新和用药管理。围绕儿童重大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严格遵守儿童临床用药规范,药品说明书明确表达儿童用药信息。
(二)儿童与安全
主要目标:
1.预防和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为基数下降20%。
2.排查消除溺水隐患,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
3.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有效保障儿童出行安全,减少儿童道路交通事故伤害死亡。
4.预防和减少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触电、车内窒息、中毒等伤害的发生、致残和死亡。
5.儿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6.提升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水平。
7.预防和制止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8.提高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预防、减少和有效处置学生欺凌。
9.预防和干预儿童沉迷网络,有效治理不良信息、泄露隐私等问题。
10.提高儿童伤害及遭受暴力的紧急救援、医疗救治、康复服务水平。
11.完善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监测报告系统。
策略措施:
1.积极营造保护儿童安全的社会环境。树立儿童伤害可防可控意识,有效运用宣传教育、改善环境、加强执法、使用安全产品、开展评估等措施,创建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社区安全环境。提升全社会维护儿童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宣传培训,帮助儿童及其看护人提高安全意识,培养儿童的安全行为习惯。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等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和保育教育管理全过程,帮助儿童掌握防伤害、防暴力、避灾险、会自救等安全知识和技能。加强托幼机构和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加强社区环境治理,排除安全隐患。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儿童安全保护措施,相关企业及组织依法落实维护儿童安全的责任。
2.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体系。加大儿童伤害防控的执法力度。构建完善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防控工作机制,提高各部门伤害防控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伤害防控。制定实施呼伦贝尔市儿童伤害防控行动计划,探索创新并大力推广儿童伤害防控适宜技术,优先制定实施针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的伤害防控措施,并加大执行和监督力度。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配备和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提高儿童伤害急救能力。
3.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落实溺水防控措施,消除家庭及校园环境的溺水隐患,加强河道、水塘、冰面等相关水体的防护隔离和隐患排查,加强开放性水域、水上游乐场所、船只等安全管理并配置适用于儿童的应急救援装备。加强预防儿童溺水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儿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引导儿童使用安全游泳场所。加强看护人安全意识教育,保证儿童远离危险水体。
4.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在学前及中小学教育中增设交通安全教育内容,培养儿童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推广儿童步行及骑乘非机动车使用反光标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在道路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儿童安全因素,完善托幼机构及校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加强交通综合整治,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落实儿童安全防护用品标准,加强对生产及销售的监管。
5.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触电、车内窒息、中毒等伤害。普及儿童安全防护知识。推广应用窗户护栏、窗口限位器等防护产品。教育儿童远离火源,引导家庭分隔热源、安全使用电子电气产品及烟花爆竹,推广使用具有儿童保护功能的电子电器用品。预防儿童车内窒息。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包装,提升儿童看护人对农药、药物、日用化学品等常见毒物的识别及保管能力。规范宠物饲养管理。增强家长和学校的安全责任意识,针对地震、火灾、踩踏等突发性、灾害性事件的防灾避险技能。储备面向儿童需求的重要应急物资。
6.加强涉及儿童的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儿童食品国家标准,加强质量监督。强化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管理,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抽检监测及不合格食品处罚力度。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消除儿童集中用餐各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7.预防减少儿童用品引发的伤害。严格执行儿童用品、儿童玩具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完善产品安全警示标识。加强市场监管,持续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产品安全问题。加强儿童产品信息监测、分析、监督检查和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杜绝“毒跑道”“毒校服”,保障游戏游艺设备及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定期检测儿童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安全。引导儿童安全使用电动扶梯、旋转门等设施设备。学校、幼儿园、社区普遍开展儿童用品安全、产品安全使用等主题教育活动。
8.预防和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宣传倡导对儿童暴力零容忍理念,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儿童保护意识,增强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保护责任,建立防控儿童暴力伤害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落实儿童暴力伤害发现、报告、干预机制。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和人员的强制报告责任,鼓励公众依法劝阻、制止、检举、控告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依法严惩对儿童实施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9.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营造文明安全校园环境,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社会交往能力。完善落实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学生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等工作机制,对教职工、学生等开展防止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提升校园安保工作专业化水平。依法依规调查和处置欺凌事件,发挥教育惩戒作用,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加快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进程,落实政府部门、互联网企业、学校、家庭、社会保护责任,保障儿童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落实网络信息监测、识别、举报、处置制度,依法惩处利用网络散布不良价值导向的信息、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聚焦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儿童上网重点环节和应用,针对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儿童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加强网络语言文明教育,坚决遏阻庸俗暴戾网络语言传播。实施国家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完善游戏产品分类、内容审核、时长限制等措施。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高媒介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加强儿童个人信息和网络隐私安全保障,治理网络欺凌。
11.提高儿童伤害及遭受暴力的紧急救援、医疗救治、康复服务水平。广泛宣传儿童紧急救援知识,提升看护人、教师紧急救援技能,建立教师紧急救援技能考核制度。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配备。落实国家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工作,加强儿童伤害相关院前急救设备设施配备,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有效衔接,加强康复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儿童医学救治以及康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12.完善儿童伤害及遭受暴力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监测体系,通过医疗机构、学校、托育机构、社区、司法机关等多渠道收集儿童遭受暴力数据,促进数据规范化,建立相关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建立多部门、多专业参与的数据分析、情况评估、结果反馈利用工作机制。
(三)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少年儿童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
3.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到96%。
4.全面压减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5.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5%以上。
6.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牧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根本保障。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巩固水平进一步提高。
7.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不断提高。
8.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更加完善。
9.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友善、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
10.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德育内容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提升智育水平,发展学生终身学习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坚持健康第一,深化体教融合,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增强体质、锤炼意志。改进美育教学,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培养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
2.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重中之重。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完善各教育阶段财政补助政策。落实义务教育是国家事权、依法由国家举办的总要求,使教育资源惠及所有家庭和儿童。
3.加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培养法治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完善德育工作体系,将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良好品德行为习惯养成、法治意识、劳动教育融入教育各方面、贯穿教育全过程,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创新德育工作形式,丰富德育内容,增强德育工作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统筹德育资源,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育人作用,构建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
4.创新教育理念和方法。以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遵循,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等多种教学模式,推进因材施教。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提高教学质量。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探索具有特殊才能学生的培养体系。加快学校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服务教育教学、管理的能力水平,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线辐射农村牧区和边远地区薄弱学校,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发展需求。
5.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普及学前教育,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稳定在52%以上。重点补齐人口集中流入地、农村牧区、边境地区以及城市薄弱地区的普惠性资源短板,基本实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覆盖。加强学前幼儿普通话教育,推进学前学会普通话。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公办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非盈利民办园收费监管,遏制过度逐利行为。注重科学保教,坚决克服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6.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化、均等化,科学规划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规定,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健全精准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完成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7.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完善学校作业管理办法,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分类明确作业总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科学利用课余时间,提高课后作业质量,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坚持校外教育公益性,加大宣传推广使用免费线上学习资源的使用力度,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资源。规范校外培训,切实减轻学生课外培训负担,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格监管面向低龄儿童的校外网络教育培训。
8.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新课程新教材,优化教学方式,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需要,稳步开展特色高中建设。加快发展现代中等职业教育,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建立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推进职普融通。加快发展现代中等职业教育,建设一批优秀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落实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9.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合理布局与整合特殊教育资源,推进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全覆盖,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融合教育,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保障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孤独症儿童教育工作。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在入学、考试、升学等方面实现同城待遇。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综合落实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积极开展公益帮扶活动,帮助少年儿童优化学习环境。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在特殊教育学校大力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
10.提升儿童科学素养。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发挥家庭的作用,开展学前科学启蒙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按照课程标准和课程体系,丰富课程资源。推行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和跨学科融合的教学方式,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社会协同,注重利用科技馆、儿童中心、青少年宫、博物馆等校外场所开展校外科学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社区科普活动。加强专兼职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
11.执行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坚持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教育评价体系。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强化兴趣爱好和创造性思维培养,以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评价学生发展状况。针对不同主体、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避免唯分数、唯升学的教育评价倾向。落实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严格落实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机制。
1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着力解决教师结构性、阶段性、区域性短缺问题。加强教研进修培训,提高基本功和专业能力。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13.开展环境友好型学校建设。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构建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和团结友爱的同学关系。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美化校园环境,优化学生学习、生活条件,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学生提供适合身高的课桌椅、安全饮用水和卫生厕所,改善学校食堂条件和学生寄宿条件。利用校训、校规、校史和重要节点等,丰富和培育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构建民主、文明、和谐、平等的环境友好型学校。
14.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常态化。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经验。统筹社会教育各类场地、设施和队伍等资源,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和形式,鼓励儿童积极参与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劳动等实践活动,参与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增强校外教育公益性。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完善中小学课后服务保障机制和措施。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科协、关工委等组织的育人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合力。
来 源:呼伦贝尔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编 辑:钱雨佳
总编审:娜布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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