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轻视
更是对法律的漠视和
对他人安全的极端不负责
法律不是儿戏,生命不是赌注
任何对法律的漠视、对生命的轻视
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谴责
日前,市公安局公布
查获多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案例一:再次酒驾
违法时间:2025年1月2日
违法地点:三江街道崇新路
2025年1月2日20时许,驾驶员朱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崇州市三江街道崇新路四段被交警查获。交警对朱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2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据悉,这已经是朱某某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对朱某某予以罚款1400元、行政拘留四天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二:醉酒驾驶
违法时间:2025年2月19日
违法地点:三江街道舒胜路
2025年2月19日19时32分,驾驶员蒋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三江街道舒胜路被交警查获。交警对蒋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109mg/100ml。交警随即将蒋某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血检结果为116.8mg/100ml。检测结果显示蒋某某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对蒋某某予以罚款19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三:醉酒驾驶酿事故
违法时间:2024年8月13日
违法地点:江源街道江邓路
2024年8月13日00时07分,驾驶员张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江源街道江邓路与护栏相撞。后交警对张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233mg/100ml。交警随即将张某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血检结果为223.6mg/100ml。检测结果显示张某某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对张某某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法院审理判处拘役和罚金。
酒驾醉驾的危害:
1、判断和操作能力减弱。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2、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无论何时何地
请驾驶员和家属切莫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不要让一次纵容变成终身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