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3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提级巡察双流区公安分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会前,巡察组组长王琰主持召开与双流区公安分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

在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王琰传达学习了中央和各级党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就巡察任务作安排部署,并进行动员讲话。双流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潘智同志作表态发言。

王琰指出,巡视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做到“两个维护”,并明确了以“四个聚焦”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一是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区公安分局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等重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区公安分局党委关于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和与履职尽责密切相关的法规制度执行情况。重点了解区公安分局党委在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公安改革、执法规范化水平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黄赌毒”和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科学高效治堵等履职尽责方面执行情况。重点了解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等工作情况。重点了解区公安分局党委在意识形态、保密工作、治安防控体系、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矛盾化解、高危人员管控等方面的问题短板。二是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了解区公安分局党委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监督检查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区公安分局党委关于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和廉洁风险、作风建设等情况。重点查找区公安分局选择性执法、暴力执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及项目采购、资金和固定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违规违纪情况。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重点了解区公安分局党委班子自身建设、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四是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重点监督区公安分局党委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情况,重点了解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情况;重点了解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健全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和加强跟踪督办情况。

潘智表示,本轮巡察是对区公安分局党委政治标准的全面检查检视,是一次全面系统的“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双流公安工作和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双流公安将坚决以最高站位践行政治忠诚,坚决贯彻巡察部署要求,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务实作风主动配合巡察,全力保障工作高效开展,确保巡察组及时准确了解真实情况。以最硬举措狠抓整改落实,全面转化巡察成果效能,用实实在在、可感可及的整改成效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高品质空港双流贡献双流公安力量。

据悉,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在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工作一个月。巡察期间(3月12日—4月11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9136171241,电子邮箱:cdswxcgaj @163.com及反映问题二维码,并在双流区公安分局(正通路399号食堂主门左侧往地下室门后楼梯转角处、东升街道西安路三段72号办公楼二楼至三楼转角处)、交警十二分局(福田路一段10号一楼装备室旁立柱上)、看守所(双华路三段39号食堂左侧墙上)、车管所(温家山路268号食堂大厅门口右侧)、公安办证中心(洪江路三段65号一楼到二楼转角处)、东升派出所(棠湖南路二段129号办公楼左侧楼梯一楼到二楼转角处)、棠湖派出所(洪江路三段9号办公楼一楼到二楼转角处)、广都派出所(双楠大道中段333号2号门左侧装备警务组板房外侧)、九江派出所(鸿雁路333号办公楼一楼到二楼转角处)、蛟龙派出所(滨江大道565号办公楼左侧楼梯一楼到二楼转角处)、西航港派出所(西航港新街300号办公楼一楼楼道转角处)、机场路派出所(机场路常乐一段2号办公楼4楼电梯出口)、航都派出所(川大路三段225号一楼值班大厅背后休息室)、经开区派出所(腾飞一路266号办公楼一楼楼道转角处)、杨柳河派出所(金彭路327号接警大厅外左侧第一根立柱上)、黄水派出所(柳灵街136号公告栏旁边)、黄甲派出所(黄桷树街1号办公楼一楼楼道转角处)、协和派出所(和顺路一段666号办公楼一楼楼道转角处)、怡心派出所(牧华路三段299号办公楼一楼楼道转角处)、永安派出所(至善路1号办公楼一楼楼道转角处)、黄龙溪派出所(黄龙大道四段2801号办公楼一楼楼道转角处)等22处设置了巡察意见箱。

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9:00—17:00,受理信访截止日期4月10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成都市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双流区公安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机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公安分局党委和有关部门(单位)处理。

(扫该码可反映问题,二维码有效期为:3月12日至4月10日)

原标题:市委第一巡察组提级巡察双流区公安分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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