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正值旅游踏青好时节,随着春游出行旺季的到来,常州交通执法部门针对出租车投诉的持续增加,利用出租车车载智能监控系统,查处了多起出租车违法违规案件,为广大群众交通出行保驾护航。

一、偷换“概念”,双倍收取乘客过路费被处罚

3月3日,执法支队接到李先生投诉称自己遭遇了多收费。执法人员通过调看车载智能监控了解到:李先生从常州火车站打车去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靖江校区)。因为行驶路线经过高速,下车后驾驶员向李先生索要了110元高速过路费,此时李先生产生了异议,因为李先生知道单程的高速过路费只要55元。这时驾驶员指着副驾驶上的提示标语告诉乘客,路程中产生的过路费用由乘客承担,所以要收往返过路费。李先生碍于这是官方的提示标语,讨价还价后支付了80元过路费。但这里驾驶员偷换了“概念”,根据相关规定只有乘客在乘坐出租车时产生的过桥过路等费用才由乘客承担,禁止收取空载返程的任何费用,该驾驶员行为属于违规收费,交通执法人员立即对其立案处罚。



二、假装“路熟”,故意绕路被处罚

市交通执法支队接到何先生投诉称自己被绕路多收了费用。通过调查了解得知,3月5日15时许,何先生从常州北站打出租车去天宁区郑陆,上车后何先生问其是否认识目的地,驾驶员告知自己很熟悉。随后司机直接选择了走高架路线行驶,于16时22分到达目的地郑陆镇,共行驶里程35.9公里。到达目的地后司机告知共计114元,下车后何先生感觉司机可能存在绕路行为,于是便拨打了12328投诉电话。经核实,正常不走高架约18公里,在掌握相关证据后,执法人员立即对涉事驾驶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将绕路的车费退还乘客。



三、假装“有客”,拒载乘客被处罚

3月7日21时许,市民周先生准备从新北万达打车回家。这时一名出租车司机问周先生去哪里,周先生回答去雅居乐,司机马上称自己有单子,无法送周先生。周先生无奈之下只能去坐其他车子,并怀疑自己受到了欺骗,于是拨打投诉电话。市交通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调取出租车车载视频,发现司机根本没有接到订单,视频中司机拒载周先生之后依旧在询问其他乘客去哪,随后有位乘客去新桥,司机马上让该乘客上车了。经调查该“有客”驾驶员的行为确实已涉嫌违规拒载,在掌握相关证据后,执法人员立即对涉事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下一步,交通执法部门将继续做好出租车投诉举报中的“非现场处罚”,严打出租车绕路、拒载、多收费等违法行为,维护出行市场秩序,保障春游高峰期道路客运的安全稳定。(周龙、耿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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