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宇琛
浙江商人胡建伟走进河南省上蔡县时,恰逢本地招商引资大会。他来自温州,擅长做电器。披着一身商旅惯有的谨慎,领着几台机械设备,一脚踏进县城。
县里接待人员的热情让他有些不好意思,但本地人执意要给他插上一面大红旗,似乎意味着这里的土地承诺给你开疆拓土,这里的未来属于企业家。
胡建伟颇为感动,当即与县里签下《招商引资协议》。后来,他正式注册成立河南上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搬来设备,开始生产继电器。
上蔡县政府那时显得豪迈,特意通过县级财政国库给了上继公司五百万元配资或者奖励,县城投公司还额外借给了三千五百万元。
双方看上去都充满期许。县政府方面想让这家企业带来就业和税收,胡建伟则希望借助招商扶持开辟一片新天地。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厂房里的机器轰隆作响,工人踏着生产线的节奏忙碌。日子似乎不会太差,直到后来,故事画风骤变。胡建伟没想到,这里会变成一张早就布好的网。
大约六年后,当地财政吃紧,上蔡县政府开始计算企业这几年的收益,结果想要更多内容。
上蔡县公安局接到一份“匿名举报”,说胡建伟涉嫌诈骗。
县里人员行动速度极快,几天之内立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批捕一气呵成。
后来,公诉机关认定上继公司和胡建伟涉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要在上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有趣的是,被当地司法机关认定的“诈骗”指控中,所谓:
被害人正是上蔡县人民政府。
而侦查、起诉、审判,皆出自与政府关系密切的本地单位。厂房和设备被法院查封,企业停工,最终连员工也各自散去。
一纸协议、一枚财政配资奖励,本来是扶持企业的手段,却成为指控企业的凭据。再加上那笔借款纠纷,已经用民事诉讼处理过部分,却依然被纳入了刑事层面的“诈骗”范畴。
多位律师多次发紧急报告,但没有等来任何明确答复,仿佛这起案件正要被默默地推进到一个注定的结局。
耐人寻味的是,在胡建伟被带走之前,县城投公司已经就借款纠纷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达成了民事调解,且部分执行程序已然展开,对上继公司的厂房和设备进行了查封。
原本以为这种常规的民事解决路径会循序渐进地收场,却不料调解尚未彻底履行,刑事程序便接踵而至。这意味着在同一个县内:
企业家先以民事身份被告知还钱,再以“诈骗嫌疑人”的身份被羁押。
最终企业停产、员工散去、财产遭查封。
我在翻阅旧史料时,曾感慨商人常常在江湖中流动,明清时期的徽商、晋商有时很风光,但偶尔会遭遇地方政府的重税或恶意剥夺。那时的方式比较直接,可能就是铺天盖地的捐税和杂项摊派,把外来商户榨取到走投无路。
现代社会里,招徕商人讲究要素保障、财政扶持和产业政策。胡建伟满怀信任地把设备和资金转移到中原,结果在企业刚生根发芽之际,却被带走调查。这还不如明清时期那些苛捐杂税,至少古代衙门一般不会让商人直接进牢房。
这更像一出热热闹闹的迎亲。新人自远方而来,主事人摆出丰盛酒席,称你若愿意来此地,必然给你大额礼金。新人欢天喜地地办了仪式,结果不到几个月,就被对方以骗婚为由抓进柴房。
宴会宾客皆散去,留下一桌狼藉没人收拾。所有欢笑和承诺,在柴房厚重的门板前失去了生机。
在地方法治的某些“巧思”下,这种情节也算是一种熟练的操作方式。地方利益与执法权力的深度绑定,似乎有着自行的运作逻辑。
既然想回收借出去的利益,又害怕企业家真的破产,索性直接动用刑事手段,将人控制起来,进一步把企业财产冻结扣押:
用查封、拍卖来获得最大化的资源。
当地或许认为,这是最高效的手段,而企业家只能在看守所里暗自叹息。
招商引资是个好词,意味着地方注重产业发展。然而,如果招商引资会导致企业投资方被封门、查封、进拘留所,就显得“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一些企业家最初看到当地媒体对上继公司的报道,曾觉得这是一个生动的示范案例,体现了政府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如今却只能叹一声,原来这也是生动的“活教材”,只不过方向是另一面。
胡建伟在上蔡县看守所里,大概也曾想起初来县里时的热闹场景。那时主管部门给了他一个项目讲解,连用地指标都没有让他多费心思。谁知道多年后,这份说好的“用地指标”和“财政配资”,摇身一变成了“诈骗政府财政”的指控。
上蔡县政府当时也曾侧面宣传说,上继公司会为当地创造多少税收,引进多少技术和就业岗位。现在除了几份尘封的招商档案,更多的是若干公诉词,指责企业虚构事实、骗取配资。民事调解尚未完全执行,却在刑事领域:
对民企大刀阔斧。
上继公司与当地政府的合作,起初带着合法契约性质。双方签署协议,在法律上应该是平等民事主体的关系。企业有经营义务,政府有扶持责任。现在却出现了重大反转:
政府以被害人身份指控对方诈骗,一纸匿名举报,公安局火速行动,企业家失去人身自由。
这种把民事纠纷直接变成刑事罪案的路径,实际上令市场主体深感不安,因为一旦诉讼走到刑事程序,企业家很难独立抗衡强大的地方公权力。
翻过刑法条文,诈骗罪需要证明行为人具有虚构或隐瞒真相的行为,并意图非法占有对方财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则不仅需要主观故意,还要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
对上继公司而言,他们的设备、厂房和生产线确实在当地运转多年,并且纳过税,不符合所谓“空手套白狼”的诈骗形态。但司法机关还是决定走这步棋,或许把企业经营亏损或借款未能如期偿还,视作犯罪行为,把招商协议视作胡建伟“骗补”的工具。
以往也有类似经济纠纷,往往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手段解决,未必需要动用刑事办法。这次却一脚踏进刑事领域,大概是因为这样能全面掌控局面,而:
“以刑逼债”更能制造压力。
不久前,上蔡县人民法院已把上继公司的厂房、设备查封,打算拍卖。企业停工一年有余,车间里只剩残留机器,落满灰尘。想起当年的招商大会,一时间分辨不出这一切究竟是谁的闹剧。
外地商人不明就里,只看到铁将军把门。当地人说,那是因为“投资商人骗了政府,正等法院审判”。
律师与家属则始终强调合同真实履行,企业的经营脚印清晰可查,应该不属于诈骗范畴。
如果问及该如何解读此案,官方回答大多是“要尊重法治程序”。只不过,这法治程序在同一个县里环环相扣,政府是被害人,公安局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
可能都在一条街上。
企业家被关押,没有任何筹码。这种背景下,结局看上去已不言而喻。
前段时间,最高检提出要整治“远洋捕捞”式逐利性执法,包括跨省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外地企业资产等不当行为。人民日报评论也讲了,必须拿出雷霆手段斩断黑手。
上蔡县这起案件算不上跨省抓捕,因为他们并没有舟车劳顿远赴温州,只是把人留在本地,设下“近海撒网”。有些人觉得这种手段比“远洋捕捞”还要高级,因为不必花额外的人力物力,还能更精准地收网:
不仅达到了逐利的目的,还把企业家连同资金都牢牢锁在县内。
财政配资先发出去,后期再用刑事定罪收回或索要更多好处,对地方收益看上去很可观。没人想去深究这背后的经济与法治代价,也没人想计算长远的营商环境损失。
有外地的企业家得知此事后,想静观后续发展。因为大家都想看,看守所和审判庭之后,能否有省一级或国家层面的纠正,让案件回到理性的法律轨道。
如果最终没有纠正,或许不久后会见到一纸判决书,上继公司和胡建伟被定罪量刑。届时,再多呼吁也无力改变企业家的悲剧命运,也无法拯救已经关停的上继公司。
这可能是一个标志,日后再提到上蔡县投资时,可能会反复权衡。没人愿意成为下一个“关门打狗”的故事里,被网捕住的角色。
从古至今,官府对商人常常有两面态度:一面要利用商人推动经济,一面担忧商人坐大失控。古代最常见的是在外部循序渐进地加税、查账或者其他方式调控,并不轻易把商人关进大牢。现代社会本该更讲法治与市场逻辑,却有些地方玩得更直接:
民事合同下的纠纷,不从民事渠道解决,而是简单粗暴地升级到刑事层面。
公权一旦集束出击,被控者无法反驳,资产和人身自由一并被剥夺。实际效果是惊人的,商人再看这地方,只能多想几步,思考风险远大于回报。
我看过唐代对江南商户的经营限制,也看过宋代市易法如何被官府把持,发现那时的“强买强卖”要在法律文本里留下蛛丝马迹,地方官府也要衡量一二。
当下的这类“关门打狗”,不是无法无天,而是在法律名义下进行,增加了合规外衣的迷惑性,更能达到:
“既合规又能获利”的目标。
民营企业家若无充分的政治与法律资源,很难在本地与政府对抗。像胡建伟这样,当年倾其所有筹资兴办公司,眼下只能羁押在看守所,已失去任何谈判余地。后果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宿命感,也令人感到几分苍凉的幽默。
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在喊“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清除以罚代管、趋利执法”。宣传材料中的标语和红头文件中政策条款相当亮眼,城市夜空里常常挂出霓虹招牌,写着“欢迎天下客商共谋发展”。
人们看上去都很振奋,但有时也发现,有些地方从来不落实这些精神,一转身就对商人下手。行为方式在口号和现实之间产生割裂。外界能看得出来,这种割裂很难用一句“个案”去推脱,因为凡是个案:
只要数量稍多,足以证明某些制度上的惯性或者盲点。
现在有多位律师先后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紧急情况报告,希望能尽快纠正上蔡县司法机关对上继公司和胡建伟的追诉。
律师们援引刑法谦抑原则、行政替代手段,以及最高检整治逐利性执法的一系列文件,期望能让这个案件停下来,用民事与行政程序平和地解决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矛盾。
胡建伟和家属依旧在等待,但截至目前,迟迟没有结果。上蔡县法院已经完成前期的财产查封,一场审判似乎一触即发。没人能确定最后会是什么走向。
这件事落到最后,可能还会出现这样的场景:看守所大门外的街道,若再有新的招商大会,会立起一条广告,写着“欢迎企业家来上蔡投资兴业”。这横幅或许会在风中飘摆,对面墙壁还挂着刚刚贴出的司法公告。人来人往,大家都保持礼貌的微笑。只有那扇厚重的大门后,还关着一个:
回想当初热闹与承诺的人。
这是一个微妙的讽刺象征,外部世界喧闹繁华,招商捷报接连传来,而在看守所的阴影下,投资兴业者苦于无法翻案,厂房和设备正在被分割拍卖。
法律的光芒若真有照射力,原本不应让单方势力把民事纠纷转化成刑事罪案。法治环境若真是重视营商与公平,也不应默许地方以这种形式“关门打狗”。
乐观的看法认为,只要更高级别的司法机关真正执行“打击趋利执法”的政策,便可能阻止这场荒诞继续下去。也有悲观的看法,认为地方政府早已把一切安排妥当。上继公司的厂房已经租赁他人,命运似乎尘埃落定。
此处没有鼓声,没有锣,只有数不清的互相矛盾的事实叠影。上蔡县坚持要:
把招商宣传做得热闹,却也要把企业家关到看守所里。
那些在大门外迎接过胡建伟的人,如今可能正坐在另一座大楼里翻看公诉词。
我们反复念叨法治二字,但似乎忘了法治最核心的要义是保护公民权利,包括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谁都不想跟一地政府作对,但若这个政府先撕毁合同,再动用公权力网罗罪名,市场法则就会变得黯淡无光。
我很好奇当地将来会不会再热情招商,或许会,但留给人们的记忆是:
这里的营商环境,在看守所。
或许会有下一个胡建伟,只是那时的招商工作人员,是否还会像当初一样端着热汤为远道而来的企业家接风洗尘,没人敢多言。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常常在口头上如火如荼,但实际情况却超出想象。
写于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