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管办团队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灵活采取保全措施,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维护企业债权和守护营商环境的双赢效果。
案情回顾
被告公司在原告公司处采购混凝土。2021年3月,双方签订购销合同,约定了混凝土单价,并按实际运单量结算货款。后被告公司需求量增加,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对混凝土种类及单价进行增补。合作期间,被告拖欠部分货款未支付,故原告诉至法院。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冻结了被告公司的相应财产。
解纷经过
针对被告公司未支付的货款金额,双方争议较大。为查明事实,法官组织当事人对运货单进行核实。经过一周的努力,一千余张运货单据被逐一梳理清点,双方就实际运货量和被告未支付的货款总额达成了初步共识。
因被告公司账户资金被冻结,出现支付员工工资、社保等资金使用问题,故提出置换查封财产的申请,表示可以提供其他足额财产作为担保,换取账户解冻。
本着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态度,法官主动联系了原告公司,并从法理和情理两个角度向其释明换封的意义。一方面,被告提供了足额财产担保,不会影响原告实现债权。另一方面,被告公司员工已近两个月未发放工资,急需使用已冻结账户内资金,换封对被告公司生产经营有很大帮助。法官通过耐心的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原告方换位思考,消除顾虑,最终同意换封。执行团队在收到裁定文书后,当日便开展了解冻和换封工作,充分保障了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奠定了基础。
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进一步沟通,通过友好协商最终确定了合同项下应履行的债权债务具体数额,并达成了由被告公司分两期履行给付义务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法院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的司法理念和快速高效的解纷举措表示赞赏。
下一步,汽开法院将充分做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通过多措并举和富有司法温度的审判执行工作,持续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在切实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
来源:长春汽开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