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关于
依法处置跨境网络赌博案件
涉案银行账户的公告
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在侦办“178a”跨境网络赌博案件过程中,对一批涉嫌用于接收、流转、结算赌资的银行账户资金依法冻结。为查清犯罪事实,厘清涉赌资金,告知以下银行账户所有人(详见附件)来我局配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各银行卡所有人请在公告期限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该银行卡开户资料以及能够证明银行卡内资金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配合调查。
二、逾期不提供或者不能证明银行卡内资金合法来源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资金将依法予以处置。
三、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对本人涉嫌违法犯罪、帮助他人犯罪、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责任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告期: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4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警官、车警官,0535-6463466、18596103159。
联系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51号(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
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
2025年3月12日
附件:涉案银行卡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