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她权益”一样都不能少重庆石柱:公益诉讼助推女职工体检权益落实

本报讯(记者张博 通讯员杨枫 龙彩云)近日,在重庆市石柱县某连锁超市工作了8年的谭女士终于拿到其入职以来的第一份体检报告,言辞之间难掩激动:“8年了,我还是头一回参加集体体检。”此次,和谭女士一样参加集体体检的还有400多名女职工。

“这家超市从来没有组织过女职工体检……”两个月前,石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徐珩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的线索,得知当地某大型连锁超市可能存在损害妇女权益的情形,立即与同事到实地调查。通过询问内部职工、用人单位负责人并调取相关资料,徐珩确认线索反映情况属实。超市是女职工较为集中的用人单位,辖区内其他超市是否还存在此类情况?经进一步走访调查,徐珩了解到,当地的4家大型连锁超市均未全面落实女职工体检制度。

2月6日,石柱县检察院依法正式立案,并与该县商务委员会、人社局、妇联等相关部门开展磋商,要求其履行职责,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超市进行整改,同时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结合磋商意见,石柱县商务委员会联合该县人社局、妇联共同召开大型商超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座谈约谈会,现场为企业负责人进行法律培训,督促4家大型连锁超市组织482名女职工分批次完成体检,并在体检项目中加入“两癌”筛查等项目,同时对辖区内30余家企业开展集中排查,对幼儿园、鞋服工厂等女职工较为集中的用人单位重点排查,督促落实1000余名女职工的体检权益。

“我们还整合信息,建立了女职工体检信息台账和警示约谈机制,动态化管理女职工相关情况,对高风险企业定期开展警示约谈。”该县人社局负责人告诉记者。

“很多女职工既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我们的普法工作还任重道远。”案件初步办结,但徐珩心中还有些放心不下。为此,3场“法护她权益”大型法治课开讲,检察官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就业歧视等热点问题向女职工开展释法说理。(张博 杨枫 龙彩云)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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